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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8-04-08 14:23:06

清明小长假一眨眼就结束了,周日换班的大家都辛苦啦!

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在节假日内坚守岗位的,如果加了班,你是否知道这三天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在4月5日至7日内有加班情况的,加班工资发放规则如下图:

小贴士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2018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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