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发生工伤的员工在停工治疗时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间员工不需要工作但公司仍正常支付工资。这是法律对工伤员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一种生活保障,但在实际情况中,也难免会出现工伤员工休息超过一年仍不愿恢复上班。HR让员工复工,员工就拿出病假单,声称自己还在治疗,令HR很是困惑:工伤真的可以无休止休假吗?怎么判断工伤员工可以恢复工作了呢?
停工留薪期长短的确定,不是按照医生的休假建议来确定,也并非没有限制,而是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严格来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员工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安排员工去劳动能力委员会做伤残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终止于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之日。如果员工停工治疗已满一年,因伤势严重确实仍需要治疗的,也可要求员工去劳动能力委员会做鉴定,以判断是否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工留薪的待遇就停止了,按照员工被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相应恢复工作或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正常工作工资或伤残待遇。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出了停工留薪期再休病假的,则可以给予病假工资待遇。
【法律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我们的微信号是shjungle,欢迎推荐更多的朋友加入,与我们一起分享和学习!我们将陪伴您在人事管理领域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