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升级发布第二批“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升级发布《北京市“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第二批目录”),覆盖12个行业产业领域、132个职业类别,共计385个培训项目。目录紧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兴产业新职业培训内容,并针对大学生、企业职工、失业人员等群体设置定制化课程,精准对接不同群体的技能提升需求,为产业发展输送适配性人才。
精准对接需求全面升级培训目录
第二批目录在首批基础上全面升级,涵盖12个行业产业领域、132个职业类别,共计385个培训项目;采取“市级+区级”联动模式,其中市级目录157个,主要由“产教评”链主单位及院校开发;区级目录228个,主要来源于各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呈现出“紧盯前沿技术、民生服务托底、产教评就深度融合”的鲜明特色。
培训目录可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
第二批目录紧密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精准对接企业用人需求,特别纳入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等10个已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新职业,以及“数据治理工程师”等14个市场急需紧缺的新岗位。同时,聚焦民生服务托底,开发了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托幼照护等短期实用课程,还涵盖了短训、长训、订单式等多种培训形式,满足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为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推出人工智能、互联网营销等“技能进阶课”,为失业人员提供家政、养老、托幼等“民生刚需课”,为农村劳动力定制农艺、园林、电商等“乡土技能课”,实现“培训即上岗”,推动就近就业。
所有培训项目面向京津冀劳动者开放
第二批目录吸引了10家“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11所院校及53家培训机构共同参与,通过发挥链主单位的岗位资源优势、院校的产教融合优势以及培训机构的地缘服务优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服务网络。所有培训项目均由合规许可的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以及本市遴选公布的“产教评”链主单位开发,面向京津冀劳动者开放,劳动者可以放心选择、按需参训。有意参加培训的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目录详情,根据自身需求“按需选单”,自主报名参加市场化培训。
2、云南:深化沪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交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沪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交流活动,持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扩能提质、融合发展。
一是精准对接合作需求。活动筹备阶段,云南人社部门结合本省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梳理沪滇人力资源服务合作需求, 形成涵盖制造业用工保障、高端人才引育、数字化平台建设、跨境服务拓展等重点领域的需求清单。上海人社部门组织上海人才行业协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组成人力资源服务专家团,围绕云南需求开展沟通对接,着力确保活动有的放矢、精准高效。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交流。两地人社部门共同赴云南省楚雄州、昆明市、弥勒市等地,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基地(零工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制造业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围绕沪滇合作、“两业”融合、“AI赋能”跨境出海、零工市场建设等主题,与云南各级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以及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各地产业布局与业务合作空间。
三是务实推动沪滇合作。在充分交流对接的基础上,上海人才行业协会与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共同签署沪滇人力资源服务业“十五五”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聚焦能力共建与劳务协作、平台共享与资源互通、跨境服务网络化协同、科技创新与品牌共建升级、对口帮扶与民生服务等六个方面开展深度协作,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赋能产业升级、服务就业创业,努力打造东西部协同、跨境联动的人力资源服务协作样板。
3、浙江:制定技工院校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为持续深化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范推进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切实提升技工教育服务创新浙江建设和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浙江省制定《技工院校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对接浙江省重大产业布局与未来发展趋势,以提升技工院校对全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的服务能力为导向,以深化工学一体化改革为核心路径,以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根本目标,通过系统规划、资源整合与协同建设,打造形成产教融合深入、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技工院校专业群。
专业群建设项目遴选遵循“公平竞争、扶优扶强、优中选优”原则。申报专业群建设项目的专业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组群逻辑清晰,结构科学合理。专业群应以技工院校内1个优势突出或特色鲜明的专业为核心,协同2—5个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发展逻辑紧密的专业组建而成,形成“核心引领、协同发展、资源聚合”的良好格局。
(二)产业契合度高,办学特色鲜明。专业群须紧密对接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或区域主导产业,深度服务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智慧交通、低空经济、现代服务、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与新兴产业,充分体现办学特色与产业服务能力,实现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三)办学基础扎实,就业质量较高。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低于800人,且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低于500人,其中专业群内高级工及以上层次学生占比不低于70%。拥有充足的教学设施设备与实习实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总值A类专业群不低于1000万元、B类专业群不低于600万元,生均实习实训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专业对口就业率、社会满意度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在头部企业、规上企业就业比例及起薪水平等关键指标上表现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产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四)校企合作深入,合作成效显著。专业群应与不少于5家规上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协同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同时,应与10家以上企业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共建不少于1家产业学院、5家企业学院,形成稳定长效、互利共赢的产教融合生态体系。
(五)师资结构优化,专业能力突出。专业群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配备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理论课教师中的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30%,实习指导教师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45%。拥有一定数量具备丰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专职教师或从企业引进的兼职教师。国家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占专职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70%。
(六)教学改革深入,资源保障充足。专业群内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至少有1个专业为国家级工学一体化建设专业,积极参与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资源、优质课堂、精品课程等建设工作。建成覆盖专业群的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库,自主开发系列校本教学资源,建有满足教学需求、贴合产业实际的工学一体化学习工作站。
(七)竞赛科研提质,学术成果显著。专业群深度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标准体系,高水平承办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和学术教研活动,全力推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技能大赛浙江集训基地建设,系统打造省级及以上竞赛技术专家队伍,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训成效显著。近三年,师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奖牌;教师主持或参与多项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八)社会服务有效,开放合作有序。年均开展较大规模的社会培训,高级工及以上层次培训占比合理;持续实施对口帮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专项培养项目。具备吸引和培养跨区域生源的能力,省外生源留浙就业态势良好。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境外企业、院校、机构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在师生互访、合作项目、标准引进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其中,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类专业群,重点考虑技术前瞻性、产业契合度和创新潜力等,可根据全省相关专业发展实际,适当放宽初期办学规模、教学设备总值、师资比例、企业合作数量等硬性要求。
专业群建设项目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学校自筹资金。财政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基准补助+浮动补助”方式计算。
其中,基准补助标准为:A类:重点项目400万元/个·年、一般项目300万元/个·年。B类:重点项目200万元/个·年、一般项目150万元/个·年。浮动补助根据各专业群在校生规模、专业大类生均拨款系数及省级财政分担比例等因素计算分配。
浮动补助标准=专业群建设项目浮动补助总额×(该专业群学生人数×专业大类生均拨款系数×省级财政分担比例)/∑(各相关专业群学生人数×专业大类生均拨款系数×省级财政分担比例)。专业群建设项目浮动补助总额由省财政厅根据财力情况分年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和学校主管单位予以配套资金支持。
4、湖北:出台劳动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劳动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26〕1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八章三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实施架构等。第二章信息记录及归集,界定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的范围,明确信息记录、归集的权限、原则及渠道。第三章评价,明确评价周期、等级、指标及规则,评分标准,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同时,明确评价结果查询和异议处置。第四章公示,明确公示原则和期限,法定公开事项和程序途径。第五章结果应用,明确分类监管、联合奖惩措施,坚持激励与惩戒并重。第六章信用修复,明确失信信息修复原则、途径、程序和方法。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表现、责任追究及信息安全保护。第八章附则,明确了特殊适用情形和《办法》与其他业务板块衔接问题和生效时间。
《办法》作为人社信用管理的重要规范性制度,在继承并优化原《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核心机制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创新制度安排:一是拓展适用对象,二是界定归集范围,三是优化结构框架,四是细化分级标准,五是增强评价协同。
《办法》明确,经营主体评价为A级的次年免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减少“双随机”抽查频次,一般不主动实施检查;在人社行政审批、项目核准、融资贷款等工作中,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在宣传推介、评先评优、试点示范、购买服务、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人才市场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连续3年A级的,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辅导办理税费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评价为A级的,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其新增工程可减免5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办法》同时也明确,经营主体评价为D级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在宣传推介、评先评优、试点示范、购买服务、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人才市场等方面予以限制。施工总承包单位评价为D级的,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其新增工程工资保证金应当以现金形式缴存,且存储比例应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依法向社会公布的或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同时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制定《办法》的目的是夯实人社部门信用制度基础,规范有序开展劳动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评价、公示、应用、修复,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有效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营造诚信行业氛围和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