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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人社动态分享(2026年第22周)
·发布时间2026-05-29 16:36:03

1、天津:深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

天津市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坚持投资于人,深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现劳动者提技增收。

一是凝聚多方合力,强化部门协同。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六大重点领域,开展由27个市级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共同实施15个专项培训行动,一季度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77万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6万人次。

二是聚焦产业发展,精准适配需求。梳理企业用工需求和培训需求,形成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和培训需求清单,形成培训项目目录。发布涵盖138个职业工种的2026版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重点领域、紧缺岗位汇聚。

三是深耕技能教育,完善生态链条。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覆盖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等重点领域,构建10余条“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贯通产业需求、教学培养、技能评价全环节的人才培养闭环体系,推动形成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升级、就业稳定的共赢局面。


2、江苏:启动新职业新岗位培育行动

江苏省人社厅近期发布《关于推进新职业新岗位培育的行动方案》,全面启动新职业新岗位培育行动,以新职业、新岗位带动新就业,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助力产业与就业协同发展。《方案》聚焦五方面,系统推进培育工作。

一是职业发现,构建“省级观测点—市级观测站—单位观测岗”三级联动的全域观测网络,广泛动员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重点面向企业征集新兴岗位,建立科学严谨的新职业新岗位评价体系,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论证。

二是资源开发,对人社部已发布的新职业,分类开发适配的评价规范、评价题库以及省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形成符合江苏省产业实际和岗位需求的评价资源体系,拓宽新职业新岗位从业人员成长空间。

三是人才培养,从强化企业主责、深化校企合作、规范社会培训、建强培训载体四个方面着手,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高校职校和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新职业新岗位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新职业新岗位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

四是技能评价,加大新职业评价机构的遴选备案力度,探索开展新职业新岗位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在新职业领域探索新增职称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健全新职业新岗位评价全流程质量监管机制,加强证书发放管理,为新职业新岗位人才提供高质量的评价服务。

五是推广应用,引导高校职校、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更新调整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重塑。引导求职者从事新职业新岗位,归集推送新职业新岗位用人信息,多渠道促进人岗精准匹配。积极推荐新职业新岗位技术技能人才参加人才项目申报、人才评比表彰。在省级重大赛事中,提高新职业新岗位赛项比例,搭建新职业新岗位“赛、展、演”展示平台。积极营造“育新职业、学新技能、干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释放新职业新岗位带动效应。


3、河北:出台2026版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精准赋能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及补贴标准(2026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进行优化调整,着力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通知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开班的培训项目按调整后的目录执行。各地原则上应从省级指导目录中选取培训项目,并结合当地产业和就业需求形成动态调整的本地目录,向社会公布。对于未纳入目录但确有需求的职业(工种),可由相关企业或定点培训机构按程序提出申请,经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明确分类、开展培训。国家新公布的职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也将通过评估论证后纳入管理。

      在培训课时与补贴方面,目录明确的补贴标准均为最低学时数的培训补贴。为落实“学懂学会学精”原则,当最低学时无法满足培训需求时,支持培训定点机构或企业适当增加学时。其中,企业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增加的学时费用可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通知同时规定,学员实际完成课时低于规定最低学时数80%的,不予参加考核。《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6版)》中第一、二、三大类技能人员职业(工种)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级工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每人6000元/年。第四、五、六类职业(工种)确需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须由企业和合作院校联合说明现有模式不能满足需求的理由,经河北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简化程序方面,定点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的培训职业范围,向人社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后,开展对应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无需单独履行增项手续。

      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加强培训计划审核与过程监管,定期开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参训人员领取职业培训券,凭券参训。承担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的机构须配置视频监控设备,并保存培训过程视频资料不少于3年。同时,各地将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优化补贴申领流程,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4、湖北:启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

湖北省正式启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

试点坚持“产业导向、企业主体、校企协同、评用结合”原则,聚焦全省重点产业集群,构建“企业出岗位、出标准、出师傅,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资源,政府出政策、出服务、出管理”的工作机制。试点覆盖全省各市州,重点聚焦武汉、襄阳、宜昌等产业集中度高、技能人才需求旺盛的地区,优先在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与服务、现代化工、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等5个万亿级产业领域开展。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的链主单位,分为产业类链主和院校类链主。产业类链主优先选择我省万亿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集团性企业、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等。院校类链主聚焦具有较强人才培养能力、深度对接产业、办学水平较高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生态链成员由链主单位自主遴选、动态管理,包括与链主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上下游链员企业,以及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

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的目的,是深化产教融合,打造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链主单位牵头共建产业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组建专业师资队伍,制定培养标准,开发“微专业”“微课程”。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新技师及岗位技能培训;面向院校学生,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培养;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制培训。

除了共育,还支持共评。支持已开展自主评价的链主单位,面向链内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链主单位统一组织链内企业开展技能评价,完善评价标准和流程;支持链主单位围绕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参与新职业(工种)开发,联合成员单位制定行业评价规范,申报国家职业标准。

纳入全省示范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管理,每家链主单位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专项补助。到2027年底,全省将建成不少于6条示范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让技能人才“育得出、用得上、评得准、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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