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七举措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联合发布《人才服务与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2026年全面打造国际一流“北京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出七大板块、22方面具体举措,提升企业和劳动者获得感,优化人才服务与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营商环境。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个人创业等已建成“一件事”场景功能。新增大学生就业安居等6个集成场景,推动跨部门事项“一次受理、集成办理”。推进“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服务模式,推动单位招用社会保险补贴实行“直达快享”。上线公共就业、社保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评价、调解服务等五项人社地图,实现服务网点、政策资源“一图尽览”。
搭建全链条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制定新就业群体就业友好若干措施。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布局建设就业服务站点,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强化创业扶持,鼓励OPC为代表的创业新模式。深挖数字经济就业潜力,年内归集发布1万个优质岗位。组织优质企业赴全国重点院校专场招聘,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来京就业创业。持续升级线上招聘平台,打造集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于一体的就业集市。深化“北京家政”技能品牌建设,全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1.5万人次。
优化全流程社会保险服务体验。落实企业年金相关政策,逐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深化社银合作,扩大服务范围。拓展社保卡特色应用场景,推进来华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优化社保服务经办流程,迭代升级“小伤快赔”机制,实现相关材料的在线核验。推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电子送达、《北京市电子退休凭证》线上申领,实现群众办事“零跑动”。
强化普惠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以青年人才为重点,加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实施力度,为青年人才初创企业提供创业空间,配套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孵化等服务。依托“易北京”人才服务APP,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托HICOOL全球创业大赛特色品牌,打造“青年创业奥林匹克”特色平台。发起世界青年人才赋能计划,举办“聚北京 创未来”留学人才活动,大力吸引集聚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新格局。编制外国人来京工作指导目录,迭代升级《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吸引急需紧缺人才来京就业。深化人力资源跨境服务与开放合作,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科技创新企业设立博士后站。调整增设脑机接口等职称评审专业,完善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创新人才评价标准,畅通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编制发布2026年版人力资源开发目录,组织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首席数据官”培训,加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继续教育基地布局,动态发布北京市“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精准匹配首都产业人才需求。
构建全过程劳动关系治理新生态。持续发布年度+季度薪酬报告,为企业引才留才、个人职业规划提供权威参考。推行“AI+仲裁”智能办案模式,在全市新设50个基层调解服务站,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近就地”调解服务。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通道,对符合受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争议,推动“即收即立、速裁速决”。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建设京津冀区域一体化人社服务圈。深化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和发布机制,实现三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岗位实时共享。联合拓展社保卡“一卡通”惠民应用场景,推进北京社保业务在雄安新区一网通办、无差别受理。深化三地工伤经办服务事项“同事同标”,聚焦高频经办场景,统一业务流程、办理材料、时限要求与服务规范。推动三地人才评价标准共建、结果互认,建立三地人才档案管理服务协同机制,为人才跨区域流动提供便利。举办京津冀博士后与科研人才招收暨项目洽谈会,推进人才同招、联育、共用。
2、山东: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一件事”改革
山东省聚焦群众关切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以流程再造、数智赋能、服务升级为抓手,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省内关系归集、社保卡申领、保费补缴、待遇核定支付5项关联业务整合为“一件事”,构建起“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便民服务新模式,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便捷、更高效。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引领。省级统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办理范围、联办模式和实施步骤,确立“1+N”按需联办机制,将多项关联业务打包集成,实现一次申请、多项联办。各地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分层编制群众版、经办版、网上申报版三类办事指南,形成“群众办事有指引、经办操作有标准、线上办理有流程”的完整支撑体系。
二是全面推进流程再造。线下在县、乡镇(街道)两级设立“一件事”专窗,群众只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申请,窗口统一收件、系统自动分办、业务并联审批、结果统一反馈,从根本上解决多头跑、重复报问题。线上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搭建服务专区,实现“一端受理、一网通办、进度可查、结果直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办理。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全面健全帮办代办、上门服务机制,依托乡镇、村居服务力量,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市级落实、县级执行、基层落地的工作体系,人社、税务、政务服务、大数据等部门常态化沟通会商,定期协调解决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联办等难点问题。强化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组织试点市集中攻坚、率先突破,及时总结提炼成熟做法,形成可复制经验向全省推广。同步加强政策宣传与经办培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基层经办能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目前,山东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一件事”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办事材料大幅精简、办理环节明显压缩、服务效率整体提升,群众跑腿次数和办理时间均减少70%以上,实现了“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服务更优”的改革目标。
3、山西:灵活就业人员可预缴养老保险费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扎堆缴费问题,山西省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预缴政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办理预缴。在社保缴费基数正式公布前,缴费基数上限继续沿用上年度标准,下限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的110%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该区间内自主选择预缴金额,也可待正式基数公布后,在60%-300%区间内正常缴费,充分保障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权。
针对预缴与正式基数的衔接问题,政策建立清晰规范的处理机制:正式基数公布后,预缴金额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须于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差额补缴;预缴金额处于正常缴费档次范围内的,无需补差,据实核算缴费指数;未按规定补差的,可申请退还预缴费用。对预缴后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临时退休待遇,待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参数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待遇差额结算、多退少补。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民生山西APP、三晋通APP等线上渠道“一站式”办理参保缴费,也可在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或委托公共服务机构免费代办。
4、辽宁:发布青年就业创业支持清单
日前,辽宁推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从聚焦鼓励高校毕业生求职、提升就业能力、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等其他渠道就业等5个方面出台16项政策,助力青年成长,推动就业创业。
《清单》提出,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同一职业(工种)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清单》明确,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