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市2026社保年度(所属期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
二、申报范围
在本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申报范围,应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属于申报范围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为全部在职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三、申报口径
用人单位应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上一自然年度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2026年新招录职工以起薪当月全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工资总额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缴费工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等规定执行。
四、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申报。具体包括:
(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社保费业务—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路径: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三)用人单位对应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五、注意事项
(一)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与职工社保缴费密切相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由职工签名确认,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缴费人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年4月24日
2、人社部:即时配送行业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纳入工伤预防新五年计划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工伤预防五年具体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4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行动计划》注重紧盯重点行业、重点情形,将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继续作为重点行业,同时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和工伤发生情况实际,将即时配送行业和上下班交通事故伤害、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等,也作为工伤预防的重点行业和情形加以关注。
《行动计划》还注重加强部门协同,持续夯实部门间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落实用人单位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巩固完善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大预防工作格局。注重智慧赋能,将智慧工伤预防作为重要抓手,探索发挥人工智能的作用,提升预防智能化水平。注重基础数据归集和应用,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工伤事故监测指标体系,通过基础数据积累和运用分析,促进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更加精准有效。
3、河南: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2025年以来,河南省人社厅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系列政策,打出“降费、稳岗、扩岗、提技能、促就业”组合拳,“真金白银”助企惠企。
一是降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累计减征失业保险费78.18亿元;通过“免申即享”等方式,为14.54万户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补助资金15.2亿元,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二是落实扩岗补助。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为吸纳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参保单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16亿元,大力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三是强化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在职职工和失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共为7.57万名职工和领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14亿元。同时,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953.57万元,保障失业保险领金人员通过提升技能实现再就业。
4、河北:七项举措助力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抢抓春季和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窗口期,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向校园前移,河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自4月初至7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以“就业服务进校园 精准帮扶在身边”为主题,服务对象覆盖全省所有2026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推进七方面工作。
一是政策宣传进校园。全面梳理就业创业扶持、权益保障、招才引智等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集中宣传,制发政策清单、明白纸等材料,在学生聚集区张贴,在校园招聘会设置政策宣传专区,组织辅导员定向推送,力争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是招聘服务进校园。深入挖掘各类企业及公共部门岗位资源,依托河北公共招聘网毕业生就业专区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密集开展“职引未来”“河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百日千万招聘”等系列活动,联合举办分区域专场和综合性校园招聘。高校数量较多的设区市组织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严格审核岗位信息,确保真实合规。
三是职业培训进校园。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进高校传授经验,组织毕业生参观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展馆。对接毕业生需求和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推出针对性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鼓励技工院校与普通高校合作开展“大学生强技”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四是职业指导进校园。邀请人社局长、职业指导专家、企业人力资源经理、青年就业典型等走进高校,开展就业形势分析、求职技巧传授、简历面试辅导等指导服务。组织“高校学子地方行”“访企入园看市场”等活动,帮助毕业生实地观摩、人岗对接和职业体验。
五是困难帮扶进校园。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一人一档”帮扶台账,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培训和心理辅导。5月底前为每名困难毕业生推荐3个以上高质量就业岗位,6月底前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对接和持续跟踪帮扶。同时,各市人社局长、就业局长与1-2所高校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六是创业服务进校园。组织创业典型、创业导师走进高校,分享创业经验,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一对一”专业化指导。落实创业支持政策,推介创业孵化载体,推行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捷服务。
七是服务站建设进校园。河北各地人社部门会同高校整合多方力量,推进设立高校就业公共服务站,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公共服务资源提前进驻校园,科学设置功能分区,配备专业队伍,为毕业生提供全链条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