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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人社动态分享(2026年第17周)
·发布时间2026-04-27 15:57:28

1、北京市: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精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北京市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

按照《北京市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标准目录》确定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助标准为:B档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及以上2000元/人,A档在B档补助基础上上浮20%;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助标准为:A档1200元/人,B档800元/人。每人最多享受一次补助。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4类重点群体。其中,本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应处于无业求职登记状态。

2. 取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3. 取得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核发的相应证书,证书信息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为https://jndj.osta.org.cn。

个人已通过该证书享受本市政府部门其他政策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补助。本市重点群体中的残疾人取得相关证书的,按照市残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执行。

申请人自证书核发后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京通”小程序申请就业技能提升补助。申请人身份状态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核。通过审核的,每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适时调整)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未通过的,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网站、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申请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就业促进中心将于公示结束次月发放补助至申请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账户或者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补助资金从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2、广东:实施劳务派遣服务地方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劳务派遣服务规范》(DB44/T 2805-2026)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施行。这是广东省首项针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省级地方标准,覆盖劳务派遣全流程,旨在全面规范劳务派遣服务,为劳动者筑牢权益防线。

标准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仅可约定一次。在工资与社保方面,标准明确刚性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相关资料备案入档;跨地区派遣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应为被派遣劳动者按时办理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并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针对工伤与劳动争议处理,规范清晰划定流程: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应及时协助救治,并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协助完成劳动能力鉴定与待遇申领。出现劳动争议,由派遣单位联动用工单位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依次申请调解、仲裁、诉讼,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此外,规范要求建立用工台账与档案,劳动关系终止后档案留存不少于3年,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3、成都市:做好创业补贴经办服务工作

      四川省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需为实体经济),且登记注册地址为成都市范围,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实际参与实体经济运营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均为创业补贴对象。分段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新政补贴政策持续执行至相关新文件出台。

      身份界定范围

      1.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指首次工商登记注册时,申请对象是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标注的毕业日期”为起点计算)和留学回国人员(国外院校需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认证名单内,且最终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就业困难人员。指首次工商登记注册时,申请对象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处于有效登记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

      3. 返乡农民工。返乡农民工是指身份为四川省农村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务工6个月及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地或到户籍所在市(州)其他县(市、区)首次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工。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指首次工商登记注册时,申请对象为持“退役证”或其他退役士兵档案(注有“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退役士兵。

      申领条件

      1. 第一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2. 第二阶段。持续正常运营18个月及以上,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持续正常运营18个月及以上,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实缴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给予10000元创业补贴。

      3.高校毕业生创业新政补贴:在2025年10月14日后,首次工商登记注册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持续正常运营36个月及以上,且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实缴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按规定给予20000元创业补贴。

      申请时限

      1. 分段补贴,须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以申请时间计算)申请第一阶段创业补贴,申请时应为正常运营存续状态,逾期不予受理。

      2. 新政补贴,须由符合条件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6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申请时应为正常运营存续状态,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渠道

      1. 线上申请:通过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就业四川”微信服务号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优先推荐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个人创业一件事”系统申请办理。(特别提醒:新政补贴暂不通过线上申请。)

2. 线下申请: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含街道、镇),可进行线下申请。


4、贵州:14条举措促进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近日,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从多举措拓宽就业渠道、多形式提升服务效能、多维度增强就业能力、全方位优化就业环境四个方面,推出14条具体措施,全力促进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深挖市场潜力,稳定岗位规模

围绕“六大产业集群”“三大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民生领域社会需求,深挖市场岗位潜力。国有企业全年招聘毕业生10000人以上,各级社会组织挖掘岗位3000个以上,提供数据标注、大模型训练等岗位4000个。

政策性岗位方面,全省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4833人,计划选调优秀毕业生1300人,2.4万个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招募“特岗教师”1602人、“西部计划志愿者”6200人、“三支一扶”计划878人,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高校科研助理招聘2900人以上,高职院校“订单班”就业2万人,计划征集5200名大学毕业生入伍。硕士研究生招录1.5万人,普通专升本招录2.6万人,为毕业生提供多层次升学通道。

鼓励自主创业,支持灵活就业

推行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青年创业的金融支持。

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发掘培育优秀团队和项目。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灵活就业毕业生参加职工保险。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

加强服务供给,促进供需匹配

6月底前实现高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站点全覆盖,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深入推进人社厅局长与高校结对帮扶行动,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

全年组织招聘活动2400场次以上。健全岗位归集机制,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求职招聘场景应用,提高人岗匹配效率。建设100个“贵州青年驿站”,为来黔就业创业青年提供免费过渡性住宿及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

帮扶困难群体,提升就业能力

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总体保持在90%以上。“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9000人。全面落实“1131”实名制就业服务,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统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提升就业能力方面,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技能培训2万人次。从大学低年级起,开设不少于38学时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至1.7万个,组织不少于3万人次大学生参与职场体验、政企实习实践活动。

优化就业环境,强化风险防范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和政策储备。集中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推出一批扎根基层、自主创业的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高校毕业生”等宣传活动。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培训贷、滥用试用期等违法行为,定期发布防范求职陷阱提示,有效保障求职招聘等各类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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