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实施劳务派遣服务地方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劳务派遣服务规范》(DB44/T 2805-2026)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施行。这是广东省首项针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省级地方标准,覆盖劳务派遣全流程,旨在全面规范劳务派遣服务,为劳动者筑牢权益防线。
标准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仅可约定一次。在工资与社保方面,标准明确刚性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相关资料备案入档;跨地区派遣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应为被派遣劳动者按时办理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并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针对工伤与劳动争议处理,规范清晰划定流程: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应及时协助救治,并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协助完成劳动能力鉴定与待遇申领。出现劳动争议,由派遣单位联动用工单位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依次申请调解、仲裁、诉讼,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此外,规范要求建立用工台账与档案,劳动关系终止后档案留存不少于3年,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2、江苏:启动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启本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突出分类评价、赋能产业、强化监管三大导向。
评正高必须进行面试答辩
在评价方式上江苏明确要求所有正高级职称评审(除已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外)必须进行面试答辩。这意味着,以往“材料评审”为主的方式将被“材料+面试”的综合评价取代,评审专家将有机会与申报人面对面,更直观地考察其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
同时,职称评价与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更加紧密。在2025年经济、会计、统计、审计4个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卫生技术”系列。申报这5个系列的高级职称,必须先通过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组建企业联合体评审试点
为服务江苏“筑峰强链”产业布局,今年职称评审政策释放了更大自主权,首次提出“开展产业人才评价企业联合体组建试点”。这意味着,不再局限于单个具备自主评审权的龙头企业,而是支持产业链上的龙头骨干企业“牵手”链上企业,共同组建人才评价联合体。联合体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自主制定评价标准,将评审范围覆盖整条产业链。
这一举措旨在打破单个企业评价的局限,让人才评价更贴近产业链、创新链的实际需求,实现人才在产业链上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真正让用人单位评人,评出的人才“好用”。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政策的衔接落实,并持续优化全省“一网通办”的职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诚信承诺“一票否决”
在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的同时,监管力度也同步升级。通知对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划出了清晰“红线”:在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通过后被发现的,将撤销职称,同样面临3年禁报处罚,将诚信承诺的约束力贯穿于评审全过程,彰显了对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专家异地交流机制,确保本地、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20%,从源头上防范“人情评审”。省人社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评审单位进行飞行检查和重点督查,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在优化服务方面,江苏继续深化“互联网+职称”改革。全省职称申报、审核、结果公布、证书下载核验等业务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凡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查验核实的学历、学位、社保等信息,一律不再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纸质证明,真正让“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腿”。申报人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查询具体申报要求。
3、广西:上线工伤认定和待遇领取“一件事”
为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经办流程,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联合自治区数据局共同推进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一件事”正式上线运行,从三个方面实现业务办理的优化升级。
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一件事”集成办理,统一校验信息,精简、合并、优化联办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形成“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通过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合理调整和优化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一件事”联办事项的前后置办理顺序,即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初次鉴定)、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等4个事项,通过跳转链接方式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其办理结果作为申请办理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2个事项的前置条件;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则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实行“并联办理”,通过业务协同、系统互联、信息汇聚、数据互通,有效提高联办效率。
申请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桂通办”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可实现线上统一申报、“一网通办”。办理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一件事”,可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系统通过调用数据共享接口,自动获取共享数据和电子证照等,完成联办事项高效集成办理,真正实现“少跑快办”。
4、河北:20条举措促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从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推进事业单位稳岗拓岗、鼓励自主创业、强化困难帮扶等20个方面推出系列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发挥民营企业主渠道作用,拓宽就业岗位空间。措施明确,实施民营企业促就业行动,组织人社部门、高校访企拓岗,围绕省市主导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挖掘就业潜力。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激励民营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同时,统筹盘活编制资源,最大限度挖掘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力争7月底前完成全省事业单位统一招聘。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发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
引导基层就业,稳定基层服务项目规模。结合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需要,拓展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托育、农业科技等岗位资源。稳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力争8月底完成招募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发地方性基层服务项目。
大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措施提出,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入驻。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最高可申请400万元。深化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强化技能提升与就业见习。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将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领域相关职业纳入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深入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重点开发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等高质量见习岗位5万个,对见习期未满留用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底)。同时开展求职能力实训和职业体验活动,增强青年求职能力。
突出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将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及有残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精准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统筹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加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4至6月集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就业第一课”、人社局长结对帮扶等。全年不间断开展系列专项招聘,服务八大主导产业和新兴行业。严格规范就业数据统计,维护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虚假招聘、“培训贷”等违法行为。
措施还就做好升学与征兵工作、完善毕业生知识结构、推广“专业+人工智能应用”模式、强化人才流动服务、深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等作出部署,并随文发布涵盖一次性求职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15项具体政策的支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