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
2025年9月25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这是我国长期护理保险领域的首个“国家版”服务目录,旨在统一规范服务项目内涵、基金支付范围,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为1.9亿参保失能人员提供更清晰、可预期的照护服务保障。
《目录》将服务项目分为生活照护类和医疗护理类两大类别,共纳入36项具体服务:
生活照护类(20项):涵盖饮食照护、排泄照护、清洁照护、穿脱衣物、功能维护、对症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安全护理8个细分领域,具体包括协助进食/饮水、协助排泄、人工取便、洗发/理发/沐浴、生活功能训练与指导、协助翻身扣背排痰等服务。此类服务聚焦失能人员日常生活照料,保障其基本生活能力维持。
医疗护理类(16项):涵盖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4个细分领域,具体包括吸痰、氧气吸入、灌肠、导尿、气管切开护理、认知功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此类服务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侧重满足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需求。
纳入《目录》的服务费用,按规定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医疗护理项目费用若由长护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就医需要转诊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已建立本地目录的试点城市,需做好原有目录与国家目录的对照映射,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统一规范。
2、广东: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9号)要求,广东省发布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雇佣重点群体人员的,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自通知2025年9月2日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属于国办发〔2025〕25号文规定的“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一)属于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二)属于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未被划分为大型企业。
重点群体范围:(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时间为2025年的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本政策。(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本次实现就业时间为2025年内,且本次实现就业前为在我省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已连续失业180天以上的人员。(三)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指被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监测对象的人员,具体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补贴条件、标准和资金来源(一)补贴条件。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二)补贴标准。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三)资金来源。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中央财政出资部分从中央财政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助资金列支,地方财政出资部分从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配套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地方预算不足的,2025年底前可优先从中央财政资金列支。
3、甘肃:多部门联合出台稳就业措施
日前,甘肃省人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大力度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打出稳就业、惠民生的政策“组合拳”。
在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方面,《通知》提出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扩大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范围、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加力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等具体措施,并通过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保、加大稳岗返还力度等举措,直面企业痛点,形成降成本、稳岗位、扩就业的闭环。
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方面,《通知》提出加大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力度、广泛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作用等举措。支持相关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结合省情实际,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家政康养、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分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
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机制促进供需匹配方面,加强相关企业用工指导、开展就业岗位定向归集投放活动、完善困难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机制、支持为困难人员提供专业化就业创业服务等举措。为相关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一企一策”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作用,多渠道归集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如意就业—甘肃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等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4、贵州:开启三年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行动
近日,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25年至2027年,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统揽,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以就业培训联盟为抓手,坚持“按需培训、确保质量”工作原则,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推动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
聚焦9大重点领域
根据实施意见,贵州将聚焦先进制造业、“一老一小”、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建筑业、特种作业等九大重点领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87万人次以上。其中,先进制造业领域培养装备制造、磷化工、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人才8万人次,“一老一小”领域培训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15万人次;乡村振兴领域培养农机手、乡村工匠等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次;文化旅游领域培养讲解员、导游及酒店民宿、餐饮、文创相关人员10万人次。
突出3类重点群体
突出外出农民工群体,加强输入地联动开展培训。聚焦省外黔籍人员较多的区域和企业,围绕务工人员需求,采取链主企业组织、灵活累加培训时长等方式,在广东、浙江等省份试点开展异地培训,推进校校、校企合作,累计开展500个“订单班”。鼓励务工人员积极参加输入地市场化培训,省外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证书直补”。
突出青年群体,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累计培训7万人次。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提升其就业技能水平。
突出就业困难群体,加强技能储备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退捕渔民、服刑人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群体中有就业需求的人员提供“技能储备包”,开展电焊、烹饪、电商、苗绣、手工艺制作等就业吸纳强的培训,累计培训6万人次,培训后推荐就近就业。
强化8项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常态化开展培训需求摸排、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管用水平、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激发院校开展市场化培训活力、深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改革、推动技能水平和薪酬待遇双提升、构建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统筹和使用监管8项保障措施。
深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改革方面,强调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系列职称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具有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建设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劳动者完成本职业(工种)中级工中长期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参加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核。
推动技能水平和薪酬待遇双提升方面,提出加大对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推动企业将岗位价值、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设立技能津贴、艰苦岗位津贴、班组长津贴等专项津贴单元,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项目分红等多种激励方式,让劳动者在提升技能等级的同时实现收入的合理增长,形成提技能、稳岗位、增收入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