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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人社动态分享(2025年第36周)
·发布时间2025-09-08 17:09:57

1、广州:2025年度积分制入户申请工作启动

      2025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正式启动,入户指标为1.6万个,与2024年度持平。10月10日起接受积分制入户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

      二、申请条件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本市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年龄45周岁以下;

      3.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6.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积分分值排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1.分值相同时,按照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

      2.如再相同,按照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

      3.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

      4.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四、材料时间节点

      ★2025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25年9月30日。

      ★部分积分指标申请材料有效时间:

      创新能力(发明专利):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30日;

      社会服务和公益: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30日;

      纳税: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后,在10月10日9时至11月10日17时期间申请积分制入户即可。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合理选择申请时间,避开网上申请高峰。

      2.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要尽快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或申请材料时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来穗人员,也请提前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请积分制入户。

      五、申请方式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zlss.rsj.gz.gov.cn/bjfpublic/#/login)或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gz.gov.cn/)“业务专题—>就业创业—>积分制服务—>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积分制入户(新)”政务服务事项,选择“广州市—>居住证所在区—>居住证所在镇(街)—>在线办理”。六、申请地点各镇(街)均设有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到各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也可拨打镇(街)电话进行咨询。


2、天津: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情况联合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市疾控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日常巡视检查(以下简称“日常巡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具体分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具体职责:确定各联合部门抽查事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方案,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市疾控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职责:确定本单位具体检查内容、执法人员,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二、检查范围、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根据市人社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计划工作安排,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随机抽取50家各类用人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二)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2.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福利待遇的情况;

      5.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检查方式通过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检查组提前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及需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检查,主要包括现场调取查阅相关材料、面对面交流询问、现场制作笔录,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职责使命,日常巡查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跨部门协同监管优势,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对联合检查中发现问题集中的用人单位,加强行政指导和查处整治,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三)加大普法宣传。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指导、检查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采取现场指导、口头讲解、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规范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对经查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拒不整改的恶劣情形实施严厉惩戒。

      (五)做好工作总结。本次联合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开检查结果。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将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网站进行回填,同时,做好各类检查数据统计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3、贵州:2026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启动

      贵州省2026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日前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线上申领每人1500元的补贴。

      据悉,此次补贴申领对象需同时满足“院校范围”与“困难类别”双重条件。

      在院校范围上,申领人需为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在困难类别方面,需属于以下7类群体之一: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醒,若毕业生同时符合多个困难类别,仅能选择其中一种申报,不可重复申领。本次补贴网上首次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0日,毕业生可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APP或官方网站在线申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广西:启动“技能照亮前程”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区财政厅印发《广西“技能照亮前程”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提出围绕自治区“1+19”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筑牢产业发展人才根基。目前,该行动计划已全面铺开。

      《行动计划》提出,未来三年将创新采用“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推进模式,分阶段实施重点任务:2025年启动全区技能需求普查,建立动态数据库,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首批18万人次试点培训;2026年逐步拓展至新职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计划培育打造20个以上地方特色培训品牌;至2027年,培训范围将覆盖康养托育、农村转移就业等民生重点领域,同步构建覆盖劳动者职业生涯的技能提升服务链条。

      值得关注的是,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成为计划的核心覆盖对象,将获得70%以上的培训配额,可享受针对性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精准服务。同时,针对企业职工开展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也将重点破解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技术人才短缺问题。培训内容则覆盖国家职业标准工种、专项能力培训、创业培训及企业定制化项目四大类型,每位学员每年限享1次补贴,累计不超过3次。

      同时,围绕自治区产业转型关键环节,计划连续两年每年投入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沿边临港产业园区“订单式”人才培养;对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兴职业,实施最高20%的补贴上浮政策;依托全区7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强化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培养,同步推进家政服务员、医疗护理员等康养托育服务队伍建设,重点培育文化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拓展无人机驾驶、平台创业等新职业培训赛道。

      在支撑体系方面,自治区建立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协同保障机制,创新采用“合格即补600元/人、稳定就业三月再补200元/人”的分段式补贴模式。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已启动全链条监管机制,通过培训质量星级评价体系动态监测实施效果,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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