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个人参保人员可申请换发第三代社保卡
近日,北京市启动第三代社保卡第四批集中换发,以个人名义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包括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人员等可以申领。此外,从2025年10月起,北京市将组织全市所有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中换发。从202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进入常态化换发阶段。
本阶段换发仍采取线上申领形式,个人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京通小程序、“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民生一卡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按需自行选择合作银行申领第三代社保卡。
第三代社保卡自申领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制作,参保人可通过两种方式领卡。一是选择“合作银行服务网点”领卡,根据银行发送的短信通知,到选择的发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领取第三代社保卡,可现场启用社会保障功能和激活金融功能。二是选择“邮寄”领卡,由发卡合作银行提供寄递服务。参保人收到卡后,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启用社会保障功能,激活金融功能可就近到发卡银行任一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第三代社保卡制作完成后,仅支持其监护人在线下合作银行服务网点领取,可现场由监护人为其启用社会保障功能,自愿激活金融功能。个人在没有换发第三代社保卡或已换发未激活前,原社保卡不会停用、不设有效期,也不影响本人养老金发放,社保、医保等功能可继续使用。同时,参保人在申领和使用第三代社保卡过程中要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切勿随意将第三代社保卡借给他人,谨防诈骗或被利用转移涉诈涉赌等违法资金。
北京市人社局温馨提示,北京市人社部门和各合作银行不会发送含有网页链接的短信或邮件通知,也不会向单位或个人索要社保卡金融账号和支付密码等个人敏感信息。如收到含有网页链接的短信或邮件通知,请认真甄别、切勿轻信,保护好个人资金安全。如遇问题,可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拨打96066咨询。
2、最高法:发布“解释二”明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就社会保险、竞业限制等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争议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9月1日起施行。
按《解释二》新规,在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也不生效,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在劳动者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应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适应,超过部分无效。畅通劳动力资源的社会性流动渠道,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按《解释二》新规,用人单位根据双方约定向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后,劳动者未按约定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关约定已经履行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存在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按《解释二》新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补缴后,可以就其按约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款要求返还。此规则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切实保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此外,《解释二》还对涉外国人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责任、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形、职业健康检查对解除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诉讼中的仲裁时效抗辩等作出规定,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京津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提速”办理
根据《2025年京津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同发展行动书》,京津冀三地社保部门近日签署《京津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清算合作协议》,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京津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以下简称“京津冀企业转移”)资金定期清算模式。
该模式将改变常规的“办理一次转移业务,就划转一笔资金”方式,转为“只转关系,资金按年定期清算”,办结时限从国家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最快可当日完成,避免了业务办理周期长等问题,真正实现了群众得便利、基层减负担、基金更安全。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持续深化社保协同,通过“开门教育大调研”适应人才流动需求,持续优化京津冀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打破壁垒创新服务,建立京津冀企业转移资金定期清算机制,使京津冀社保关系转移进入“便捷快转”的“快车道”。
据了解,京津冀企业转移资金定期清算模式预计每年将惠及近5万人次跨省流动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助推区域一体化发展。
4、河北: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河北省人社厅全力搭建政企常态化交流平台,建立健全沟通交流机制,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长效沟通机制,打造优质服务环境
组建专业队伍,实现精准对接。河北省印发《关于推行“人社专员”制度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通知》,由分管领导牵头,集结部门负责人与业务骨干,组建“人社专员”队伍。每位专员与民营企业“一对一”精准对接,通过定期走访和实时联络,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及时解决发展难题,营造亲商重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深入企业调研,共商发展良策。“人社专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市场拓展、用工需求等情况,与企业共析问题根源、共谋解决对策。收集企业在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分类梳理分析,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同时挖掘推广优秀企业案例和经验做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实践参考。
定期会商研讨,高效解决问题。定期召开政企沟通会、座谈会,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对企业家现场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即刻答复办理;无法现场解决的,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跟踪调度直至妥善解决。
开展多元专项活动,精准助力企业发展
举办系列活动,缓解就业难题。一是开展民企服务月活动。4月至5月,联合多部门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线上线下专场招聘828场,发布岗位19.4万个,促进3.59万人就业,缓解民营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优化用工环境。二是实施就业援助月计划。深入劳动密集型行业归集岗位,动员企业设立爱心岗位,依托基层平台挖掘大龄劳动者岗位。活动征集岗位18.87万个,482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扶持政策,助力困难群体就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是组织青年仲裁员联企行动。青年仲裁员进企业开展劳动用工“体检”,帮助规范管理、防范纠纷;为中小企业建立仲裁交流群,开展“以案说法”“集中答疑”等线上指导;组织志愿者走进高校企业,解读劳动法律法规,现场解答合同签订、待遇保障等问题,增强双方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创新金融服务,化解融资困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人社惠企贷”发放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服务对象从小微企业扩展至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将小微企业最高授信额度提至5000万元,最高利率不超4%。今年1月至6月,帮助3932家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稳岗扩岗促就业。
建立联系制度,服务重点企业。安排专人对接重点企业,精准服务需求。帮助中航上大招收新材料专业博士后,协调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强化技术创新人才支撑;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召开出口企业座谈会,宣讲稳岗扩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企业稳岗,研究帮扶措施。为重点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化重点企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