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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人社动态分享(2024年第25周)
·发布时间2024-06-21 10:44:07

1、北京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线上线下档案办理服务

目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提示,高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档案的转递去向,掌握规范的档案转递流程。目前,北京市可实现线上办理档案查询、接收转递、出具人事证明等公共服务事项。

档案转递要安全规范

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以及入党志愿书等党团材料等内容。毕业后,高校将学生档案整理后转递至就业单位,在学生档案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就形成了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个人成长发展的证明材料,是用人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和人事服务的重要依据。在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需要使用人事档案。

毕业生要根据是否就业等实际情况,准确登记毕业去向,如实填写档案接收单位或寄送地址,避免后续档案寄送错误导致退档或遗失情况发生。目前,本市已经取消报到证,高校会根据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并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接收单位。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档案转递去向主要分为三种

高校毕业生要明确自己的档案转递去向,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高校毕业生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按定向招生就业,应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第二种情况,如果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可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到就业创业地还要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第三种情况,对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对于符合接收条件的档案,接收单位将通知毕业生及时办理存档手续;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及时退回毕业院校。

本市档案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当前,北京市公服机构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档案服务办理途径。毕业生档案寄送至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机构将审核档案,发送短信提示并告知毕业生办理存档事宜。毕业生收到提示短信或网上查询到档后,可通过网上办理存档手续,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存档人员登记表、补充的档案材料(单位委托存档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到相应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正式存档手续。

在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委托存放人事档案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线上办理档案查询、接收转递、出具人事证明等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一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个人办事”,注册登录后,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申请办理。

二是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中选择“个人办理服务”,进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申请办理。

三是下载“北京人社”APP,在首页“我要办”中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申请办理。


2、广东省:明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补贴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部署要求,2019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50号),公布了我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规模和“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该文已到有效期限。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新一轮人才下乡,我们印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2024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如国家调整相关补贴标准,我省适时调整。2024年4月1日至印发之日参照本通知执行。

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新一轮人才下乡,广东省每年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服务期为2年。

二、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

(一)“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级以上市财政统筹县(市、区)财政承担1500元,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二)“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有关规定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各地级以上市或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将省、市、县(市、区)统筹缴纳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汇总后,按月足额集中统一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按国家、省和市规定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进行调整。

(三)其他补贴标准。由省财政承担“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3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推进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行业培训,确保“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培训天数不少于5天。

中央财政补助部分,统筹用于省级财政承担支出。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在收到上级“三支一扶”补助资金30日内,连同本级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及时分配并拨付至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各地级以上市及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按月支付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按要求发放交通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等,及时组织培训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等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其权益。

(四)“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终止“三支一扶”服务的,从省“三支一扶”办批准或确认终止服务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作生活补贴和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五)因“三支一扶”人员中途退出未能支出的中央和省级专项经费,可用于“三支一扶”人员慰问、培训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公积金及下一年度“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社保补贴、交通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及培训费用等。

市级和县级要严格落实本级支出责任,不得利用省级未使用资金冲抵本级应承担的支出责任。连续两年仍未使用的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


3、湖北省: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4〕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全省不同职业(工种)急需紧缺程度等情况,实行差异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持续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优化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将先进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及时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点企业用工、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帮助重点群体就业”活动。鼓励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与企业签订培训用工协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加大“以训送工”奖补政策力度,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程序为协议企业输送用工并达到稳定就业条件的,可按照不超过各地现行标准的150%发放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纵深推进“才聚荆楚”工程,深入实施“百县进百校”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校地合作共建“就业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学子看家乡、送岗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面对面、分学院、行业性、小规模、定制式等特色招聘。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精心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兜牢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底线。

  六、深入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探索县域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新模式,加强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建设,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打造基层“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形式多样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就业服务网点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提供,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基层就业服务供给模式,不断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更好服务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及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

  七、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八、优化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各地要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要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要深入实施“申领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确保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用好待遇申领和转移接续两个全国性平台,提高审核办理效率,推动实现失业人员随时随地申领。

  九、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各地要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加大援企稳岗促就业政策宣传、解读、落实力度,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既通过官网官微、报刊广播、政务窗口等多种渠道广泛推广,又要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精准推送。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健全审核、公示、拨付等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及时跟踪掌握实施情况,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分析研判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向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4年6月13日


4、湖南省:促就业,高校毕业3年内都算应届生

近年来就业环境变化,不少大学生生毕业后,在就业偏好上展现出“求稳”心态,更希望以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和抗风险能力。今年湖南省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不少(事业)单位招考岗位要求是应届生,部分高校毕业生为保这一身份缓就业、不就业,还有一些毕业生工作后想换赛道,却错失应届生身份,建议放宽认定标准。

省人社厅作为主办单位,深化与会办单位、建议代表的沟通协商,经过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了《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想方设法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题。

招聘向高校毕业生倾斜

《措施》从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

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乡镇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可结合实际需要放宽招聘条件,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政策。

据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从年限上来看,当年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身份认定。同时,上两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鼓励年轻人尽早尽快就业。

开辟人才绿色通道

《措施》还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进一步畅通渠道。在招聘公告发布当年之内,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条件,适时调剂岗位计划、调整专业要求,及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做到随到随招、随招随备。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等的高技能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

加大基层招聘力度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根据《措施》,我省加大“三支一扶”招募力度。招募对象为近3年内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将在乡镇事业单位入编聘用。

在编制限额内,乡镇事业单位可拿出全年管理岗位招聘计划的30%,面向本县(市、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林水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学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学生等可直接考核招聘。

取消就业报到证

《措施》再次提醒,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档案接收转递手续的必需材料。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含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机构);暂未就业、出国深造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湖南省各地将加快招聘工作进度,优化招聘工作流程,确保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严密、规范、安全、有序进行,事业单位原则上在9月底之前完成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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