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是企业基于雇佣关系,向员工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和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薪酬与服务。员工福利既包含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向员工提供的保障权益,也有企业自主提供的额外待遇。企业应当向符合发放条件的员工提供相应法定福利。特别是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来设置福利项目,国家对福利项目水平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市场水平、企业承受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企业职工法定福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智能的企业,其内设的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这些福利项目都是有国家法律法规支持,部分福利费用是允许企业在税前列支的。
企业自主福利是法律法规之外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提供给员工的选择性福利。福利提供与否及福利金额的多少,会受到企业经营状况、管理机制、员工整体素质、管理者管理理念等要素的影响。企业自主福利与法定福利相比内容要丰富很多,形式也更加多样化,比如:
- 补贴类:用餐补贴、通讯补贴、用车油贴、补充公积金/租房补贴/免息房贷、企业年金等;
- 健康类:员工体检、商业补充保险、直系亲属补充保险、免费健身房/健身卡、EAP心理辅导等;
- 祝礼类:年节礼品、纪念日礼品、婚育祝福金、丧葬吊唁金、伤病慰问金等;
- 激励类:特殊贡献嘉奖、发明创造奖金、长期服务奖、员工培训、海外研修、股票期权等;
- 活动类:下午茶、家庭日、团建拓展、集体旅游、宠物日、电影/演出票、内部俱乐部/兴趣社团、咖啡吧、图书室/棋牌室等;
- 其他:集体公租房、班车、弹性工作时间、团购(热门商品、家政服务、育儿/敬老服务)、户籍落户、爱心捐赠等。
以上并非是员工福利的全部,企业还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企业内部员工的具体需求定制员工福利。不论是法定福利还是企业自主福利,都是用以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企业在福利的具体内容和水平上会有所不同,这反映了企业对员工需求的关注以及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适应。例如,一线城市的企业往往会提供更高水平的福利;传统行业企业较常采用补贴类、祝礼类的福利;人员规模较大的企业会在健康类、活动类福利上更花心思;初创企业或互联网企业可能更注重提供健康类和激励类福利。在福利投入和福利效果产出衡量上,企业需要明确相关定义,以达到更好的效果。目前,大部分企业会用员工满意度、员工参与度、医疗保险理赔率和员工离职率等指标进行衡量。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法律中所称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简单归纳,符合法律规定水准内的法定福利基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自主福利中如果可以量化到个人的福利支出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如果不能具体量化到个人的企业自主福利支出则无需申报个税。比如:免费提供员工宿舍、食堂就餐,无需申报个税;以现金形式给员工发放住房补贴、餐补,需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统一安排员工体检,取得体检费发票,无需缴纳个税;发放给员工的节日礼品、现金红包过节费等福利,应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放置在办公区域供员工吃的饮料、水果、零食等,无需缴纳个税;组织全体员工团建旅游、组办集体活动/晚会等,无需申报个税;奖励部分员工旅游或发放旅游奖金,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给员工生日红包需要申报个税,购买蛋糕饮料等食品供全员分享的无需缴纳个税,但蛋糕给员工独自享用的原则上需要申报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