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发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7月印发的《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有效期已满,需进行修订。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优化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体系,激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51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6号)等文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基本条件》共五个章节,22条。第一章“总则”,阐释了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名称以及适用范围。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从思想政治、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业绩、继续教育等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明确了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情形。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明确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第四章“答辩”明确了需要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的答辩范围。第五章“附则”,主要解释了有关词语和概念。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考试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及评审时,可视同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条件适用于在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安徽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2024年1月1日起,安徽省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缴费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享受缴费补贴。补贴对象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缴费补贴。补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同等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个人正常缴费的基础上给予缴费补贴,补贴可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也可分15年逐年计入个人账户;距离领取待遇年龄不满15年的,在其领取待遇前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补贴对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其缴费补贴可凭缴费凭证一次性或逐年发放给个人。补贴对象享受缴费补贴标准,根据当地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现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确定,但每人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当地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
3、广西壮族自治区:拟培育数字技术技能人才1万名
为加快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助力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标志着广西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进入新阶段,到2030年末,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1万人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本次培育的职业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实施。培育对象为自治区内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条件,从事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应届毕业生)。
《实施方案》指出,培育方式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分职业、分方向、分级别开展“线上+线下”“理论+实操”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资格确认、考核评价等工作,并对考核通过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培训机构应主动对接评价机构,协调做好学员申报考核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为保障项目实施落地见效,《实施方案》围绕继续教育、职称、培训经费、人才服务等方面出台支持数字技术工程师创新发展的6条配套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激发数字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新动能。主要包括: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培训学时可登记为参训人员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当年度全国有效。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对应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重要参考。数字技术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参加培训项目,按照广西职业技能培训监管程序组织实施的,考核合格并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广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条件的,可按规定予以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培训补贴等。
4、青海省:加大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力度
青海省人社厅制定印发《青海省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探索构建培训、评价、激励一体化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养体系,为推动青海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预计到2025年末,培育至少1200名具有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数字技术技能人才。
在培育对象上,将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或拟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纳入培育范围。
在培育方式上,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相结合方式,分类别、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原则,按需、精准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吸引更多人才学习数字技术、从事数字职业。
在激励保障上,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纳入省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统一管理。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领相关职业培训补贴,同时还可享受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脱产学习期间保留与在岗同等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以及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利好政策。
在职业发展上,贯通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衔接认定,经评价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定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平台建设上,省人社厅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经人社部批准,在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职业技术大学设立了涵盖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专业和初级、中级、高级不同层级的3家数字技术培训机构,着力打造“青字号”数字人才培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