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18条举措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
7月19日,北京市人社局召开《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北京集中推出18条工作举措,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符合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期末,实现首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的目标。
在培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坚持自主培养、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企社协同、产教训融合,从5个方面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其中明确,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支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养,探索校企共建企业学院、产业学院或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等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大力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等。
在使用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用为本、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着力激发用人单位内生动力,从3个方面增强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其中提到,优化稳才留才引才机制,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引导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保障服务。
在评价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坚持机制创新、多元评价的工作原则,围绕企业需求健全评价机制,不拘一格评价选拔人才,从3个方面着力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其中提出,健全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建立“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大力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以日常表现、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支持对优秀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在激励方面,《实施方案》从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和健全激励机制2个方面强化激励保障,着力破除制约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瓶颈障碍。《实施方案》提到,将健全“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北京大工匠”评选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在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
2、上海:发布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5方面18条措施
近日,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加强组织实施等5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要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将重点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大力推进政策“直补快办”,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计划,加强社区创业帮扶指导,开展创业培训,推行“创业担保批次贷”模式。要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研究发布新技能培训项目和重点支持培训项目目录,优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经费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评价。
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延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要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研助理招募规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面向应届生开放。要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在沪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实施上海工程师选调培养生项目,并逐步扩大选调规模。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持续实施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招录工作。支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储备力度。要提升就业见习质量,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引导本市红色资源申报就业见习基地,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乐业护航”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确保到年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
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要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行分类援助办法,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就业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
要推进就业工作信息化,优化就业惠企政策“点单式申请”平台,加强“企业招用员工(稳就业)一件事”系统和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建设。要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各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在街镇社区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家门口”“楼门口”就业服务站。要强化零工市场支持,鼓励零工岗位供需较旺盛的地区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建设,完善零工求职招聘服务。
加强组织实施
要落实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协同推进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和服务力量投入,强化监督管理、风险防范,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更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推动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提高知晓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陕西省:延续扩岗补助 招用1人最高补助1500元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通知》明确,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获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从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获取;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信息可从“全省失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就业管理系统”直接获取。
《通知》明确,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为招用2023届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通知》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经办,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发放。“免申即享”:通过本地数据比对和审核部端比对下发数据的方式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下载信息数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后,向企业推送信息并经确认后一次性发放扩岗补助。“自主申请”:企业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申请时可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填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确认表》,提供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证编号、失业登记时间、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等资料。资金拨付:补助资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通知》要求,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要求结合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基金运行监管,做好基金风险防范,统筹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畅通领、安全办。对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要立即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追回所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通知》强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业务指导、工作调度、信息支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不得擅自提高政策门槛,增设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基金备付期限、延长参保期限等限制条件,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可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4、江苏省:南通市发布人才新政4.0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发布《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供三大方面的政策“升级礼包”,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集成优化、提档升级,含金量更高、引才力度更大、激励措施更细、集成范围更广,推动南通市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本次出台的新政从招引急需紧缺高端产业人才、集聚青年人才和打造一流人才生态三个方面创新突破,力求集聚一批前沿领域重点产业链领军型高端人才,吸引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在通创新创业,优先引进一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新政突出高精尖缺顶级人才引育
南通市积极策应省“登峰计划”,新增“江海英才”计划攀峰人才(团队),从优先举荐、事业编制调配、安家补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新增探索设立“人才保”,继续鼓励商业银行、科技银行为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企业提供最高1500万元贷款。对市区工业类企业或产业链重点企业全职新引进掌握工程关键技术的高层次创新型技术人才,按其税前年薪档次进行梯次补贴,单个人才可获得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新政突出青年人才集聚
围绕青年人才孵化、见习(实习)、就业、创新创业成长周期,积极构建全周期、全链条人才服务体系。市外高校师生受邀参加南通市人才招引活动时,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和最长7天的免费食宿。应届或毕业两年内来通回通求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连续两年申请免费入住青年驿站,一年内可入住3次,每次不超过10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出站博士后留通创新创业继续享受博士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首次新增设立“江海青年卡”,青年人才可享受“江海青年卡”专属服务,包括津贴补贴在线申办、青年驿站在线申请、重点旅游景点优惠等。
新政突出校地深度融合发展
聚焦南通市重点产业链优化高校专业布局,实行校地联合引才和校企双聘机制,为南通市人才增量、产业赋能、高校添彩。新增企业引才奖励,细化院校留才奖励,充分激发一线引才荐才群体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