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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中隐藏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3-07-13 16:36:59

        说到员工离职,看似简单,其实不然,但凡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里面就隐藏着诸多的法律风险,一点也容不得半点含糊。一个合格敬业的HR必须要经得起离职手续办理的考验。让我们从法律方面来谈谈离职手续以及需要注意的细节。
        一、员工离职必须有证明离职原因的书面文件
        企业与劳动者均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缔结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都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有明确、正式的书面文件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合法性。通俗来说,员工离职主要分为被动离职和主动离职。被动离职即企业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企业会根据实际原因出具《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继续劳动合同通知》等书面文件,且企业单方面解除应通报工会或上级工会;主动离职则是员工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原因不同的情况下较有可能出现没有书面文件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员工辞职用人单位应要求员工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口头辞职万万不可,会留下很多法律隐患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或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相应的,三种情况下离职时缺失书面文件的可能性逐步提高:
        1、员工提出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完成法定的服务时间后就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其辞职报告。如果员工提出辞职时尚在试用期,那只需要提前3天向企业书面提出辞职即可。这种情形,一般员工都会提交书面的辞职信给企业,大家好聚好散,基本不存在缺失书面证据的风险。
        2、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员工提出辞职。即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下,例如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按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岗位等,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辞职。这种情形,虽然双方已存在实际矛盾,但由于此情况下劳动者辞职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一般员工离开前都会主动向企业发出书面通知用以留证,所以缺失书面证据的风险也比较小。
        3、员工不辞而别。这种情况较常出现在试用期,员工与企业还未建立相对牢固的羁绊,离职的冲动会更强一些,有的员工会微信或短信留个言,有的则“说消失就消失”,这种情况就很难留下书面证据。当然,用人单位完全合规而劳动者没有尽到离职的提前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选择直接走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诉讼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须注意的法律细节
        离职原因明确后,进入第二步离职手续流程,关注点有以下几点:
        1、关于培训。需要注意是否与劳动者签订过专项技能培训协议。如果签订过,那么需要确认一下离职时是否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果在服务期限内,那么需要劳动者支付尚未履行的服务器内所分摊的违约金。
        2、关于竞业限制。需要注意是否与劳动者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如果与劳动者签订过竞业限制,那么在离职的时候,须确认是否需要劳动者遵守该竞业限制,如果不需要遵守,那么可以出具放弃竞业限制的声明或者解除竞业限制的协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最长只能约定24个月,并且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补偿金,补偿金不得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3、关于剩余年休假。需要注意劳动者持有的年休假的剩余天数(按当年在企业的服务日数折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劳动者还有年休假剩余,用人单位须在离职前予以安排,若客观情况不能安排,则需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对劳动者结算支付。
         4、关于离职交接。离职交接是离职劳动者的应尽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是否完成离职交接的确认,是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的必要前提。按用人单位的流程规定一般须有交接人的签字确认。业务部门的交接之后,还有财务部门、总务人事部门的相关事项的了结确认。
        5、关于离职证明等手续。离职时,用人单位除了给离职员工结清工资、社保外,一定要办理离职手续。这同样出自《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手续一般包括办理退工出具退工通知单(离职证明)、社会保险停止缴费、个人公积金转出或封存,部分企业可能还涉及员工档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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