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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相关问答
·发布时间2023-06-28 18:10:24

进入夏季,气温又飞速上升,部分地区的气温已经突破40℃。今年上海的首个高温日也比往年提前了整整一个月,受自然气候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据说上海今年的高温天数也可能发生变化。又到了大家开始关心高温津贴的时节,就在上周,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让劳动者享受到充分的劳动保护,是每一个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律法规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虽然每年都会经历高温季节,但大家对高温津贴仍会有不少疑问,今天就一起来梳理一下。
  1. 1.   为什么要发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为了保证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一般都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或类似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1. 2.   高温津贴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吗?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待遇,不是用人单位自设的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1. 3.  高温津贴发生争议时该由谁举证?
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符合高温费发放条件而引发争议的,举证责任一般倒置由用人单位承担。
  1. 4.  退休返聘人员和劳务人员有高温费吗?
就司法实践来说,比较复杂,有的劳务人员自带生产工具,雇主支付的劳务费用中,包括了各种费用。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个体问题个体分析。
  1. 5.         “半高温”工作要给高温费吗?
“半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是否能主张高温费,这一问题法律界多有争议,上海有关部门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高温费办法。但如果其岗位职责表明,确有时需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发放夏季高温费,其请求基本会得到法律部门支持,即使“半高温”作业,高温费还是不能“打对折”。
  1. 6.   日结工资劳动者和小时工的高温费怎么算?
日结工资劳动者和小时工,一般情况下被称为非全日制用工。对于此类人群,单位是否要支付高温费,在法律条文上没有强制规定和具体明确。目前业内的操作口径是,虽然非全日制用工时长较短,但当用人单位确实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里从事露天作业,或工作环境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应当在小时工资约定时,将高温费一并考虑在内,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另外再支付高温费。具体计算标准,可以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时长进行高温费的折算。
  1. 7.   兼职能领多份高温费吗?
同时与几家单位建立关系的通常发生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中,因此这一问题可参考非全日制工时劳动者的高温权益计算。劳动者可以在与单位约定工资标准时,事先明确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形式,法律条文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1. 8.   高温权益追溯有时效吗?
从实践来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规定,高温津贴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应从发放当月工资之日起按月计算。也就是说,按一年时效操作。如果按此规定,劳动者去年没有拿到高温津贴,今年10月提出仲裁申请,只能要回去年9月应付未付的夏季高温津贴,而之前的就可能丧失了胜诉权。
  1. 9.   职工离职能不发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只要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付出了劳动,就应获得相应的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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