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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人社动态分享(2023年第14周)
·发布时间2023-04-07 14:23:47

1、北京:发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北京市参保人可在这个区间内自选缴费金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选择线上线下方式,在2023年4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据了解,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福利养老金待遇人员)累计187.5万人。

参保缴费可按不同缴费标准享受相应补贴

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可按不同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其中,对1000元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不含6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至9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首次参保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

首次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专区”(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cxjb/)、“北京人社”APP线上服务自助办理,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无须再次办理参保登记,直接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当前参保人可以四种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第一种是银行代扣缴费,税务部门通过委托银行进行批量扣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1到2个工作日扣款。参保人员需提前在缴费银行卡内预存足够金额。第二种是银行APP缴费,参保人可登录银行APP办理。第三种是银行柜台缴费,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前往协议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第四种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

三类人群可享受政府代缴保费优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面向三类人群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北京市户籍人员当年符合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同时又是城乡居民低保人员,或是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都可以享受政府代缴优惠政策。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和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5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500元;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10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1000元。

这三类人群在完成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代缴保费。此外,这三类人群也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场景服务(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onething.html)中的“困难人员救助”或“扶残助困服务”模块,办理申请代缴保费业务。


2、浙江省:发布《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近日,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的《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乡村合作创业领域的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和应用,有助于提高返乡入乡创业组织化程度、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保障企业在乡村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在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场景下,聚焦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对全省各地行政村开展合作创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和规范。标准起草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基层调研对200多个行政村合作创业鲜活实践案例进行总结提炼,并经过多轮专家研讨论证、多方面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形成《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主要从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创业规划、场地及设施、创业服务、评价与改进作出明确的规定,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全面性。特别是其中提出的建立“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村经济合作社、合作企业、专业协会、创业户、农户等多主体间共商共建共享”的“1+3+N(n)”的乡村合作创业组织模式,着重强调发挥企业的造血功能,已在我省460个乡村有效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效益,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适用性、先进性。

下一步,省人力社保厅将着力做好《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的推广普及工作,重点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组织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行动、举办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大赛等方面下功夫,努力使合作创业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合作创业管理服务规范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打造更多的乡村合作创业共同体,形成“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的“浙江经验”“浙江样板”。

本标准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智能制造技师学院、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衢江区就业管理中心、杭州纵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开化县齐溪镇龙门村、常山县东案乡金源村共同协作编制。


3、粤港澳大湾区:发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

4月6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民生融合是建设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重点领域。请问省人社厅领导,广东近年来聚焦大湾区民众重要关切大力推进“湾区社保通”,目前成绩成效如何?

夏青:“湾区社保通”是广东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大湾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粤港澳三地居民提供无差别社保服务,促进大湾区人力资源便捷流动。从2020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完善港澳居民在粤参保政策,优化社会保障跨境服务方式,让港澳居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国家在社保方面的温暖,促进大湾区民心相通、民生相融。2年多来,港澳居民对国家社会保险的了解不断深入,在粤参保热情不断提高。截至2023年2月底,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共30.62万人次,其中享受社保待遇3.55万人。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了港澳居民在粤参保政策。根据国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确保了在粤参保的港澳居民享受与广东居民同等待遇。

二是建成了覆盖粤港澳三地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在珠三角地区设立189个“湾区专窗”,为港澳居民和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绿色通道。在港澳地区开设84个跨境服务网点,广东社保服务覆盖澳门全部行政区和香港7个行政分区,港澳居民“足不出境”就可以享受广东社保服务。我们还在粤省事、广东人社,建设“湾区社保通”网上服务平台,不仅可以办理53项广东社保高频事项,还提供香港“综援计划”“广东计划”,以及澳门“在生证明”“津贴申请”等港澳常用的社会保障服务。

三是打造了横琴、前海、南沙社保服务合作示范区。培育横琴宜居宜保软环境,深入探索粤澳社保服务“融合办”,积极营造趋同澳门的居住生活环境。打造前海涉企服务示范样板,将2类8项社保高频业务纳入前海“港澳e站通”,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提供社保登记咨询及代理服务。南沙谋划“深度融合”发展路径,逐步推动“湾区社保通”涵盖南沙全部镇街、社银合作网点和产业园区、青年创业园区、跨境服务站等,建设协同港澳、深度融合、服务湾区的社保服务体系,给港澳青年在南沙创业就业全方位护航保障。

中宏网记者:据了解,目前有超30万人次港澳居民参加广东社保,请人社厅夏书记简单介绍一下“湾区社保通”主要有哪些创新做法?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服务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港澳居民?

夏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三地制度的多样性造就了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补性,区域社会保障融合发展的潜力十分巨大。我们携手港澳各界,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社保服务合作,形成了一些创新做法。

一是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合作模式。我们与港澳官方机构、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社保服务跨境协作,不仅扩大合作“朋友圈”,而且与澳门社会保障基金共同推进粤澳社保资格认证、待遇申领的互认互助,与香港劳工局开展网络服务合作,邀请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香港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民众建澳联盟和中银香港、工银澳门等4个社会团体、7个跨境金融机构加入大湾区社保事业中来,形成了各界广泛参与、合力共建“湾区社保通”的良好局面。

二是将澳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延伸至内地。依托横琴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优势,在横琴建立“粤澳社保一窗通”专窗,提供广东、澳门2种社会制度下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在全国尚属首例,目前广东76项、澳门13项社会保障服务可直接在专窗办理,标志着粤澳合作由协作走向融合。创新衔接琴澳社会保障规则,将在横琴的澳门公务员纳入内地社保体系,所有在琴的澳门居民均可便利参加内地社保。

三是通过技术手段优化社保服务跨境联通。依托深圳“企业开办一窗通”“深港通注册易”平台,在前海实现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参保登记“一表申报、离岸受理、远程办理”。上线社保费“跨境”港币缴费项目,香港企业可以使用港币为职工参保缴费。加快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在部分银行实现广东社会保障卡在港澳跨境使用金融功能。

通过上述举措,“湾区社保通”跨境社保服务网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粤港澳居民“随心、就近”办理个人事项,港澳居民亲身体验了祖国社会保障的温度,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不断提升。“湾区社保通”的目标是实现湾区通办,由目前的粤港、粤澳跨境办到粤港澳通办。下步,我们将持续建设覆盖粤港澳三地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将广东社保跨境服务覆盖到香港、澳门全部行政区,依托横琴、前海、南沙3个社保服务合作示范区,深入探索粤港澳三地社会保障融合发展的路径,奋力建设社会保障普惠共享的粤港澳大湾区民生保障新高地,为支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广东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当好示范,作出我们更大贡献。


4、内蒙古:发布10条人社便民利企措施

内蒙古人社部门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出台10条具体举措,让企业、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少跑腿”。

1.设立人社服务专员。主动对接、走访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在用工、培训、服务等方面需求,通过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紧盯项目企业建设进度,跟进掌握企业需要的专业工种信息,靶向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招用更多当地劳动者就业,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2.助力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推进、一体落地。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16条重点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引育人才奖励支持工作。鼓励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秀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论文、继续教育学时等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3.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储备。组织技工院校与招商引资企业直接对接,通过设立“冠名班”“订单班”,精准培养储备企业所需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4.服务“窗口”向前延伸。开通社保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实现“一次申请、一门办理、限时办结”。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发展“好环境”。

5.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2年内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

6.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

7.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深入重点行业开展入场宣传、现场调研、隐患排查、提出建议、回访巡查、专题培训等工作,提升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 

8.为企业提供信息引导。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的衔接,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

9.服务企业高效便捷。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等环节,将所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申领等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少跑腿”、政策“快兑现”。

10.持续送政策入企。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活动。聚焦企业关切,持续推进政策解读通俗化、咨询智能化、查询集成化,让企业更快捷、更全面、更广泛知晓并享受人社部门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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