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42号公告,国家宣布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优惠政策延长了一年,但你的年终奖是否真的用对了优惠政策呢?
目前年终奖的纳税方式依然可以二选一,即:一是年终奖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二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这两种不同的年终奖计税方式运用在同一笔年终奖上,可能会导致到手的年终奖相差几千甚至上万元。
首先来看看单独计税和综合计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1、单独计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年终奖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按月换算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综合计税:把年终奖并入全年工资所得,合并在一起计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
假设小A工资收入为120000元/年,三险一金扣除21000元/年,赡养老人扣除24000元/年,年终奖100000元。
按单独计税法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额=100000*10%-210=9790元
工资应纳税额=(120000-60000-21000-24000)*3%=450元
全年收入总纳税额=9790+450=10240元
按综合计税法计算:
年收总纳税额=(220000-60000-21000-24000)*10%-2520=8980元
☆ 小A的情况,按综合计税法将年终奖与工资合并计税,总税额较小。
【再举个例子】
假设小B工资收入为120000元/年,三险一金扣除21000元/年,赡养老人扣除24000元/年,年终奖30000。
按单独计税法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额=30000*3%=900元
工资应纳税额=(120000-60000-21000-24000)*3%=450元
全年收入总纳税额=900+450=1350元
按综合计税法计算:
年收总纳税额=(150000-60000-21000-24000)*10%-2520=1980元
☆ 小B的情况,按单独计税法将年终奖按一次性奖金计税,总税额较小。
总体来说,年终奖用一次性奖金优惠税率计算划算还是合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划算,要看年终奖金额的大小、综合所得是否用足各种扣除额等情况来具体分析。测算时,如果找不到税率表或怕自己计算错误的话,也可以登录手机个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择哪种就可以了。万一企业按统一方法计算了年终奖个税而本人不确定是否是最优解的话,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清缴时用个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根据APP自动算出结果来重新选择实际缴税方法,多预缴的税额会在汇算清缴审核通过后退回到你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