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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北京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纳标准
·发布时间2022-11-11 16:08:52

        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111日至20231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与往年相比,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上调。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缴费成功后,需等待满3个月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31日。请参保人员尽早办理参保缴费,避免跨年产生手工报销。
    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其中: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对应的财政补助也有新增,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上调为: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29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6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295元。
    市医保局介绍,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本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主要覆盖了本市户籍中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以及在本市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京籍大中专学生。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111日至20231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自下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在集中参保期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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