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发布202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关于发布湖南省202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湘人社规〔2022〕3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湘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
为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湖南省202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一、2022年我省工资指导线
(一)2022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6%。
(二)2022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1%。
(三)2022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为10%。
二、工资指导线执行范围
2022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一)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二)现有工资水平已超过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和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三)当年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四)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类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2022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1.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应按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在工资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资总额预算内,通过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22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
2.非国有企业应按照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据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本企业2022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的备案工作,加大对工资指导线和《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内外收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使各类企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2022年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3日
2、陕西: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由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宽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2020年度、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2022年失业登记后至今仍处于未就业状态,其身份以各市(区)就业部门所掌握的失业登记数据确认。
《通知》规定,各市(区)按月比对参保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标准、资格条件、审核流程、发放时限等参照《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实施。“免申即享”的企业无需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核验申领条件,将相关信息推送企业,经企业确认无误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招用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依法参保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及劳务派遣公司等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与申请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达成的协议等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实现政策落地见效,不得提高政策享受门槛,不得擅自设置启动条件,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要强化基金监管,落实“四防”措施,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3、山东:印发通知加强人才工作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服务数字经济质效,激发数字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印发《加强人才工作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数字领域人才的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提供“全链条”政策支持,全力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产业转型,引导青年人才高质量就业。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典型数字职业,加大“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等数字经济新职业岗位的开发力度。鼓励将数字技能类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深入实施“青年人才创业齐鲁计划”,助力数字领域青年人才实现高质量就业。
紧盯产业急需,广开渠道引进各类数字人才。动态发布数字人才需求清单,建立健全数字人才常态化招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设“特岗特聘”引才绿色通道,用好“海洽会”“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海聚山东”等引才活动平台,发挥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以赛引才”作用。设立“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扩大“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规模,精准引进优秀青年数字人才。
服务产业发展,多措并举培育数字人才。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支持有关单位举办数字技能大赛,优先纳入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专业,适当扩大相关专业办学规模,联合开设数字技能“订单班”“冠名班”。
聚焦产业创新,持续激发数字人才创造活力。加大数字领域新职业职称专业设置力度,动态调整职称评价标准。支持数字领域企业自主确定数字技能类评价职业(工种)范围,鼓励相关产业链链主企业建立总数据师制度,引导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支持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范围,优先支持数字人才。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向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和数字经济核心关键科技人才倾斜。
依托产业引领,全力打造一流人才发展生态。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专业人才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各市开展数字经济人才市场、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试点。发挥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作用,提升数字化服务高层次人才能力。支持数字领域人才申报表彰奖励项目。
今年以来,山东省已引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产业领域专业人才超过2.5万人。
4、青海: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91亿元
截至9月底,青海省累计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91亿元,惠及参保企业1.61万户,稳定职工38.2万人,切实发挥了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援企稳岗、助企纾困的重要作用,及时注入“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和职工渡过暂时性难关,从源头上稳定就业岗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顶格确定政策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将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顶格确定到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市州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每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职工500元的标准,顶格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免申即享”“数据比对+资金批量直发”的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人数,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由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全程实现“免申请、零跑腿”。同时,企业在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证明的情况下,即可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帮助企业稳定职工工作岗位。
为在最短时间内为企业注入“真金白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速审核、加速发放,安排各级社保经办人员驻场开展工作,做到既抓速度更抓准度,实现资金审核“零误差”。第一时间通过社银平台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到位,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企业,做到资金发放“零时差”,切实让企业、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度、政策的力度、服务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