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
法规参考:《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单位同意则可增加1-3个月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5个工作日
2、上海市
法规参考:《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 10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5天
3、重庆市
法规参考:《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78天
男方护理假:20天
育儿假:二选一:夫妻一方休至子女一周岁止或子女六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
4、天津市
法规参考:《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10天
5、广东省
法规参考:《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7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10天
6、海南省
法规参考:《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98天+三个月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
7、云南省
法规参考:《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8、浙江省
法规参考:《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二孩、三孩延长至18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双方每年各10天
9、江苏省
法规参考: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10、四川省
法规参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
11、安徽省
法规参考:《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10天(孩子6周岁前)
12、福建省
法规参考:《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180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13、江西省
法规参考:《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88天
男方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10天
14、湖南省
法规参考:《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
男方护理假:20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10天
15、湖北省
法规参考:《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
16、贵州省
法规参考:《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17、山东省
法规参考:《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不少于15天
育儿假: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日
18、山西省
法规参考:《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夫妻分别给予每年15天,夫妻单位可分别发200元/月保教费
19、河南省
法规参考:《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98天+三个月
男方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分别给予夫妻双方10日
20、河北省
法规参考:《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三孩延长至18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10天
21、陕西省
法规参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生育三孩,增15天产假
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三孩增10天护理假
育儿假:夫妻每人每年10天
22、黑龙江省
法规参考:《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80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每年父母各10日
23、吉林省
法规参考: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80天,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75%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男方护理假:25天
育儿假:每人每年20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试点)
24、辽宁省
法规参考:《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分别享有10日育儿假
25、青海省
法规参考:《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8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
26、甘肃省
法规参考:《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80天
男方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分别给予15天
27、内蒙古
法规参考:《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一孩158天,二孩158天,三孩188天
男方护理假:25天
育儿假: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
28、新疆
法规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各享受不少于10天
29、宁夏
法规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25天
育儿假: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30、广西
法规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产假(含生育假、奖励假):一孩158天,二孩168天,三孩178天
男方护理假:25天;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
育儿假:夫妻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