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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人社动态分享(2022年第32周)
·发布时间2022-08-18 10:01:44

1、人社:将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1076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人社部、教育部等10部门决定今年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将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为青年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

人社部数据显示,自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3月启动以来,截至7月中旬,共募集岗位75.9万个。该计划将如何为青年挖掘高质量岗位?高校毕业生将获得哪些服务?实施效果如何?记者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在四方面实现升级:扩大岗位规模、提升岗位质量、畅通募集渠道、加强扶持力度。

扩大岗位规模,力争随申请随上岗。此前,“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是用三年时间组织百万青年参加见习。本次计划明确要求,一年就要募集百万个见习岗位,确保有充足的见习岗位,便于毕业生等青年“随申请、随上岗”。

提升岗位质量,发挥青年所学所长。各地要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增强岗位吸引力,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所学所长。

畅通募集渠道,大力拓宽岗位来源。本次计划汇集10个部门资源优势,专门在部级层面开发了服务专区,与各地服务专区互联互通,集中受理用人单位申请,从原来的“政府找企业”变为现在的“企业主动申请”,进一步拓宽岗位募集渠道。

加强扶持力度,更好吸引企业加入。为吸引更多用人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这次计划明确了3项支持政策,既有资金补贴、税费减免,还有激励政策。

具体而言,吸纳青年人见习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超50%的见习单位,还能享受更高的补贴标准。此外,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前,“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正在陆续落地:在甘肃,全年计划募集超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50%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截至目前,已募集岗位超2800个。在贵州,计划募集不少于1.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将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4月底,为方便用人单位参加见习计划,10部门专门开通了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平台。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平台集中发布了见习政策、经办渠道、经办流程,设立见习单位、见习岗位申报通道,开设国有企业、制造业名企、互联网大厂等专栏。这些信息也将同步在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等公共招聘平台发布。

与此同时,各地同步开设本地省级服务平台,方便用人单位属地化申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部、省两级平台直接在线申请,也可以联系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线下申请。接下来,人社部还将组织各地多渠道汇总发布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开展一系列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

见习计划落地过程中,如何确保见习岗位质量?先看“硬杠杠”。人社部要求见习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合法经营,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再看“细要求”。“我们要求各地合理设置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条件,定期跟踪、动态管理,见习岗位尽可能覆盖不同行业,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眼下,“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正在深圳如火如荼地开展。深圳提出,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2500元的标准,支付就业见习补贴。其中,30%左右由用人单位承担,余下部分由政府承担,即用人单位承担708元,政府承担1792元。

那么,哪些青年人可以参加“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他们将获得什么样的服务?据介绍,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未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具体可以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申请参加见习,可登录部级服务平台,根据企业类型、所属行业、地区等条件,查找心仪的岗位,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也可进入各省份服务专区在线申请,还可到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线下咨询申请。

更重要的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将获得全程就业服务。见习期间,将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还将委派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帮助毕业生等青年熟悉岗位内容、提升工作能力。

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将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材料,双方可以协商留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于未留用人员,人社部门也会针对其求职需求,做好后续跟踪帮扶,持续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

此外,人社部已启动实施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将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同时,人社部门还将高频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当前,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正在持续进行,此外还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中央企业专场招聘等活动陆续推出。


2、苏州:张家港市率先试点启动企业人才年金集合计划

今年以来,张家港市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留才“磁场”效应,于8月在苏州率先启动企业人才年金集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实施范围对象“广”

依法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且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以及依法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具有实职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企业需要的其他人才(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人数的50%控制)的职工均可参加计划。

二、资金筹集分配“实”

采用延时待遇支付模式,企业与参与人员可以约定,随着参加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逐步归属于参加人员个人【完全归属于参加人员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通过设定转移或支付条件,鼓励人才长期为企业服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参加计划人员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参加人员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参加计划人员工资总额的12%,通过向骨干员工和优秀员工的分配倾斜,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让企业“打工人”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合伙人”。

三、操作实施流程“严”

企业人才参加计划方案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经本市人社部门备案批复,并与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合同后方可实施。计划启动首日,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带领首批79名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报名参加。


3、惠州:强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扶持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引导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满足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需求、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科技部、省科技厅等先后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对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提高了孵化资金、创业导师及毕业企业等认定要求,新增加了省级加速器等载体认定,把大学科技园纳入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范围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引进培育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制定了《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扶持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文件:(一)《科技企业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  (二)《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三)《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四)《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科高字〔2021〕222号)

《办法》共23条,一是明确了孵化载体范围、主要功能、认定对象、管理和指导部门等。二是明确市级孵化器和市级加速器的认定条件,包括孵化场地、运营管理、孵化服务、投融资、知识产权、在孵/入驻企业等要求。三是明确市级孵化器和加速器认定申报程序、管理事项,对惠东县和龙门县适当倾斜,加强年度统计监测等。四是实施在孵企业引育奖补、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奖补、孵化基金投资奖补、创新创业赛事奖补和孵化服务能力建设等,引导孵化载体提升孵化绩效。五是对公共服务场地、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创业导师、孵化服务等专业名词进行了释义,并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时间和有效期等。

《办法》注重落实,简化细化优化了若干条款,主要如下:(一)把大学科技园纳入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范围,重点推进市级加速器认定。(二)不再进行市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市级孵化器认定不要求毕业企业数量。(三)注重在孵/入驻企业质量,提高创业导师、孵化资金、孵化服务等认定要求。(四)适当降低惠东县和龙门县等落后县(区)市级孵化载体的认定要求。(五)加强不同级别孵化载体的年度统计监测。(六)实施在孵企业引育奖补、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奖补、孵化基金投资奖补和创新创业赛事奖补,引导孵化载体引进培育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4、浙江: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省厅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宣布废止失效1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文  号 编  号 清理意见及理由
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13号 ZJSP13-2019-0002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9〕56号文件替代。
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59号 ZJSP13-2017-0010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61号、浙财社〔2021〕3号文件替代。
关于印发《浙江省地勘土管测绘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71号 ZJSP13-2016-0014 废止,已被浙自然资发〔2020〕15号文件替代。
关于印发网络创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10号 ZJSP13-2015-0028 废止,已被《电子商务法》 相关规定替代。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有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浙人社发〔2015〕148号 ZJSP13-2015-0039 废止,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50号 ZJSP13-2015-0040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66号文件替代。
关于在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试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4〕25号 ZJSP13-2014-0003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6〕8号文件替代。
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4〕75号 ZJSP13-2014-0013 废止,已被浙环发〔2019〕15号文件替代。
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4〕94号 ZJSP13-2014-0019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8〕65号文件替代。
10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 浙人社发〔2014〕113号 ZJSP13-2014-0024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11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3〕189号 ZJSP13-2013-0018 废止,已被浙经信服务〔2020〕153号文件替代。
12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3〕215号 ZJSP13-2013-0026 废止,已被浙财会〔2019〕36号文件替代。
13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2〕284号 ZJSP13-2012-0012 废止,已被浙经信服务〔2020〕153号文件替代。
14  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159号 ZJSP13-2011-0012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15  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 浙人社发〔2011〕264号 ZJSP13-2011-0014 废止,依据的人社部令第12号已废止。
16  关于开展技工院校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154号 ZJSP13-2011-0028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4〕142号文件替代。
17  关于在省部属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81号 ZJSP13-2011-0031 废止,相关规定已不符合工作要求。
18  关于加快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浙人社发〔2011〕319号 ZJSP13-2011-0033 废止,相关规定已不符合工作要求。
19  关于调整在杭省属企事业、行业单位、中央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经费筹资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34号 ZJSP13-2011-0045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22号文件替代。
20  关于印发201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152号 ZJSP13-2010-0009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21  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公证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320号 ZJSP13-2010-0011 废止,已被浙司〔2019〕78号文件替代。
22  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仲〔2010〕1号 ZJSP13-2010-0021 已于2020年11月4日,被浙劳人仲办〔2020〕3号文件明确废止。
23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评估论证工作规程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271号 ZJSP13-2010-0025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3〕222号文件替代。
24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202号 ZJSP13-2010-0049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8〕65号文件替代。
25  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63号 ZJSP13-2009-0002 废止,相关规定已不符合工作要求。
26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75号 ZJSP13-2009-0003 废止,相关规定已不符合工作要求。
27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193号 ZJSP13-2009-0024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4〕148号文件替代。
28  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浙人计〔2006〕94号 ZJSP13-2006-0001 废止,已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29  转发人事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人专〔2006〕225号 ZJSP13-2006-0010 废止,被转发文件已废止。
30  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人专〔2006〕351号 ZJSP13-2006-0013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31  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细则(试行)》和《浙江省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人才〔2006〕104号 ZJSP13-2006-0018 废止,已被《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替代。
32  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 浙劳社监督〔2006〕l82号 ZJSP13-2006-0020 废止,已被人社部发〔2020〕21号文件替代。
33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撤销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 浙人专〔2005〕65号 ZJSP13-2005-0007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34  关于在全省地勘行业特有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 浙劳社培〔2005〕157号 ZJSP13-2005-0033 废止,相关规定已不符合工作要求。
35  关于未经委托自行参加外省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的处理意见 浙人专〔2004〕187号 ZJSP13-2004-0008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36  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4〕131号 ZJSP13-2004-0027 废止,《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废止。
37  关于开展技工学校合格评估的通知 浙劳社培〔2003〕227号 ZJSP13-2003-0021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3〕222号文件替代。
38  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3〕59号 ZJSP13-2003-0024 废止,已被浙政发〔2011〕99号文件替代。
39  关于行业单位200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3〕172号 ZJSP13-2003-0028 废止,已被浙劳社老〔2006〕142号文件替代。
40  关于工具金服装费票务准备金是否属于保证金抵押金的批复 浙劳社复〔2003〕20号 ZJSP13-2003-0057 废止,依据的上位法依据已废止。
41  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浙人专〔2002〕52号 ZJSP13-2002-0006 废止,已被人社部规〔2020〕1号文件替代。
42  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人专〔2002〕148号 ZJSP13-2002-0012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43  关于印发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浙仲〔2002〕2号 ZJSP13-2002-0023 已于2020年11月4日,被浙劳人仲办〔2020〕3号文件明确废止。
44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2〕4号 ZJSP13-2002-0024 废止,已被浙劳社老〔2004〕10号文件替代。
45  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2〕53号 ZJSP13-2002-0030 废止,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6  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2〕91号 ZJSP13-2002-0035 废止,已被浙政发〔2011〕99号文件替代。
47  关于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复〔2002〕16号 ZJSP13-2002-0064 废止,主要内容已被《劳动合同法》替代。
48  关于因公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批复 浙劳社复〔2002〕26号 ZJSP13-2002-0065 废止,主要内容已被《工伤保险条例》替代。
49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社险〔2001〕10号 ZJSP13-2001-0013 废止,已被浙劳社老〔2004〕10号文件替代。
50  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2001年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1〕146号 ZJSP13-2001-0025 废止,已被浙政发〔2011〕99号文件替代。
51  关于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异地发放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1〕215号 ZJSP13-2001-0030 废止,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2  关于对未履行劳动合同擅自离职的职工处理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复〔2001〕125号 ZJSP13-2001-0058 废止,主要内容已被《劳动合同法》替代。
53  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浙劳社劳薪〔2001〕20号 ZJSP13-2001-0059 废止,主要内容已被《劳动合同法》替代。
54  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社险〔2000〕40号
浙财社〔2000〕28号
ZJSP13-2000-0017 废止,已被浙政发〔2011〕99号文件替代。
55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浙劳社险〔2000〕100号 ZJSP13-2000-0021 废止,主要内容已被《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替代。
56  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 浙劳社薪〔2000〕146号 ZJSP13-2000-0053 废止,已被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文件替代。
57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浙劳险〔1999〕53号
浙财社〔1999〕14号
ZJSP13-1999-0003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3〕244号文件替代。
58  关于贯彻《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劳险〔1999〕105号 ZJSP13-1999-0007 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
59  关于贯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劳险〔1999〕106号 ZJSP13-1999-0008 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
60  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劳险〔1999〕218号 ZJSP13-1999-0013 废止,已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原规定明显不适应工作要求。
61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险〔1999〕310号 ZJSP13-1999-0023 废止,已被浙劳社老〔2004〕10号文件替代。
62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的通知》 浙劳险〔1998〕142号           浙财社〔1998〕24号 ZJSP13-1998-0009 废止,已被浙政发〔2011〕99号文件替代。
63  关于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劳动关系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劳力〔1998〕180号 ZJSP13-1998-0029 废止,主要内容已经被《劳动合同法》替代。
64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规定的通知 浙劳安〔1997〕272号 ZJSP13-1997-0029 废止,已被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文件替代。
65  关于职工最低工资和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范围的复函 浙劳函〔1997〕85号 ZJSP13-1997-0030 废止,已被浙劳社劳薪〔2004〕40号文件替代。
66  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浙劳力〔1996〕240号 ZJSP13-1996-0018 废止,主要内容已被《劳动合同法》替代。
67  转发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浙劳力〔1996〕241号 ZJSP13-1996-0019 废止,主要内容已被《劳动合同法》替代。
68  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劳培〔1995〕110号 ZJSP13-1995-0012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8〕42号、浙人社发〔2019〕53号等文件替代。
69 ▲ 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浙劳险〔1995〕231号
废止,已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70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不再开展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浙职改办〔1994〕26号 ZJSP13-1994-0002 废止,相关内容已整合至浙委办发〔2018〕4号文件。
71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劳培〔1992〕29号 ZJSP13-1992-0006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14〕127号文件替代。
72  关于开展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浙劳培〔1992〕37号 ZJSP13-1992-0007 废止,相关内容已不适应工作要求。
73  关于技工学校进一步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的通知 浙劳人培〔1991〕118号 ZJSP13-1991-0002 废止,已被《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替代。
74  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职改字〔1990〕11号 ZJSP13-1990-0001 废止,已被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替代。
75  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0〕30号 ZJSP13-2020-0005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76  关于申报2019年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点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15号 ZJSP13-2019-0003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77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42号 ZJSP13-2019-0010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78  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43号 ZJSP13-2019-0011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79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44号 ZJSP13-2019-0012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0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78号 ZJSP13-2018-0020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1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81号 ZJSP13-2018-0021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2  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82号 ZJSP13-2018-0022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3  关于2018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91号 ZJSP13-2018-0025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84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37号 ZJSP13-2017-0005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85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91号 ZJSP13-2017-0020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6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94号 ZJSP13-2017-0023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7  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95号 ZJSP13-2017-0024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8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89号 ZJSP13-2016-0019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89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88号 ZJSP13-2016-0020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90  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90号 ZJSP13-2016-0021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91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4号 ZJSP13-2015-0003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92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20号 ZJSP13-2015-0006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93  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21号 ZJSP13-2015-0007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94  关于2015年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28号 ZJSP13-2015-0032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95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4〕53号 ZJSP13-2014-0008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96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3〕93号 ZJSP13-2013-0010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97  关于公布浙江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基地名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2〕239号 ZJSP13-2012-0016 失效,该项目已停止。
98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事考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办发〔2012〕9号 ZJSP13-2012-0017 失效,该项工作已不再开展。
99  关于做好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60号 ZJSP13-2011-0030 失效,该项工作已停止。
100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356号 ZJSP13-2011-0047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01  转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8〕74号 ZJSP13-2008-0033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102  关于建设省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数据库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167号 ZJSP13-2010-0001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03  关于印发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22号 ZJSP13-2009-0010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04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浙劳社农〔2008〕44号 ZJSP13-2008-0020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05  关于农民合同制职工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7〕50号 ZJSP13-2007-0001 失效,该文件调整对象已不存在。
106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7〕91号 ZJSP13-2007-0036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07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劳社农〔2007〕134号 ZJSP13-2007-0037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08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浙劳社劳薪〔2007〕83号 ZJSP13-2007-0078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09  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6〕180号 ZJSP13-2006-0041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10  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通知 浙劳社劳薪〔2006〕144号 ZJSP13-2006-0065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1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4〕134号 ZJSP13-2004-0016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2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4〕266号 ZJSP13-2004-0017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3  关于行政处罚适用法规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3〕151号 ZJSP13-2003-0058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4  关于印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职工退休、退职证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2〕64号 ZJSP13-2002-0033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5  关于简化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人员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计〔2001〕240号 ZJSP13-2001-0001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6  关于返还2000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1〕65号 ZJSP13-2001-0018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17  关于调整企业离休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1〕88号 ZJSP13-2001-0022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18  转发《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浙劳薪〔2000〕81号 ZJSP13-2000-0052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119  关于调整企业离休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劳险〔1999〕343号
浙财社〔1999〕125号
ZJSP13-1999-0024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20  关于开展劳动力市场价位公布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劳薪〔1999〕68号 ZJSP13-1999-0047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121  关于调整远洋船员航行津贴标准的通知 浙交〔1998〕210号
浙劳薪〔1998〕133号
浙财工〔1998〕65号
ZJSP13-1998-0027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22  关于调整船员航行伙食津贴标准的通知 浙交〔1998〕211号
浙劳薪〔1998〕134号
浙财工〔1998〕66号
ZJSP13-1998-0028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23  关于破产、解体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离岗退养有关问题的复函 浙劳函〔1998〕145号 ZJSP13-1998-0030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24  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人计〔1997〕126号 ZJSP13-1997-0001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25  关于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未实行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浙劳险〔1997〕314号 ZJSP13-1997-0022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26  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技术工种技术等级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 浙劳薪〔1997〕308号 ZJSP13-1997-0028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27  关于印发《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浙劳计〔1997〕197号
〔1997〕财工71号
ZJSP13-1997-0032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28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夏令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的复函 浙劳函〔1995〕44号 ZJSP13-1995-0016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29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 浙劳险〔1992〕150号
〔1992〕财工269号
ZJSP13-1992-0011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30  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备基金的通知 浙劳险〔1992〕160号 ZJSP13-1992-0012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31  关于适当提高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浙劳人险〔1991〕167号〔1991〕财行211号 ZJSP13-1991-0007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32  关于印发《关于当前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浙职改字〔1990〕33号 ZJSP13-1990-0003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33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和被判处管制、拘役期满收回工作后的职务和工资等问题如何处理的复函 浙劳人函〔1990〕27号 ZJSP13-1990-0006 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34  转发劳动部《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浙劳人险〔1989〕220号 ZJSP13-1989-0004 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注:序号标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此次清理新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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