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人才库 | 日本語 | HR论坛
 
现在是:
首 页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专业服务
顾问团队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合作单位
公共交通
在线留言
新闻中心
 
每周人社动态分享(2022年第25周)
·发布时间2022-06-30 14:53:39

1、上海:调整2022年各种民生待遇标准,最低工资不变

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介绍,本市将从20227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自2022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

二、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抚恤金)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3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89元/月,致残三级增加46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426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三、调整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2022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2医保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7万元提高到5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2022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21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2022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计入办法与2021医保年度一致。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余额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自助查询。

四、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年7月1日起,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

五、调整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

1.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2.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7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六、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七、调整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4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保持不变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

九、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救助标准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十、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市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59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3元。


2、浙江:三孩家庭首房首贷公积金额度将上浮两成

随着2021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浙江省的自然人口增长率仅为1%,为了保证浙江经济的稳步发展,积极响应国家的三胎政策。鼓励和支持三胎政策与之相关的支持性政策也不能落下。

就在6月27日浙江省政府官网公布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自8月起,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同时,三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发放;适当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结合各地实际提取限额可上浮50%。

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三孩家庭的住房问题,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户型选择、租金、租赁补贴上适当照顾。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三孩家庭出租的,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85%确定租金。鼓励对符合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对于住房住房限购城市可根据实际适时调整优化限购政策。


3、陕西:汉中市出台生育配套措施,积极鼓励生育

    陕西汉中日前发布《汉中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制定了十一条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举措:

一是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

二是加强基层机构和人员。县区卫健部门要设置1个股(室)、配备2-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人口服务工作;镇(办)要明确负责人口服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口规模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居)要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口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扩充产科、儿科床位,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急需救治设备,补齐生育服务短板。市本级和每个县区必须建立1所标准化的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和1个新生儿救治中心。

四是建设公办托育机构。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平川县区至少建设2所公办托育机构,山区县至少建设1所公办托育机构,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

五是发放托育机构补助。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具有示范作用的托育机构给予扶持,每个县区扶持1个公办托育机构和1个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每个托育机构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助。

六是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在鼓励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婴幼儿托管班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七是增加产假和育儿假时长。突出生育三孩保障机制,市域内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累加奖励假30天,并累加其配偶护理假10天。实行0一3奖励假10天。

八是住房生育支持政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发放公共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公租房时,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择户型。

九是加强幼儿园建设。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尤其是中心城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农村地区每个镇至少建好1所公办幼儿园。

十是增加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时长。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市域内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陪护假10天照顾父母。

十一是加大“暖心家园”建设。计生特殊家庭较多的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至少建设2所以上“暖心家园”,其他县区至少建设1所“暖心家园”。


4、安徽:九条政策举措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切实落实“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进一步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就业创业生态,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筑梦江淮的若干措施》,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难点堵点问题,助力高校毕业生筑梦江淮。

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优化对接、拓宽渠道、创业扶持、企业聚才、搭建平台、实施专项、安居保障、优化服务、落实责任等九个方面,建立学科专业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推动高校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规划深度融合;引导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大人才招聘力度;给予在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支持;对吸纳就业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给予奖励和补贴,要求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安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不低于50%;支持省内企业与“双一流”高校在校生签订来皖留皖就业“信用合同”,给予学生学费、生活补助;提高博士后建站资助,为在皖企业博士后提供科研和生活补贴;为在皖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租房购房补贴;优先在“双一流”高校布局建设“筑梦江淮服务站”,给予10万元建站经费;支持各市对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招聘活动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2000元交通补贴等。九条措施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阶段需求,提供全周期服务和支撑,具有较强可操作性,毕业生易于感知可触。

友情链接
 
搜索

版权所有 ©  上海强格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86-21-5888-1947 、86-21-6433-6685  E-mail: miao.shen@shjungle.com.cn
BR>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388号凯德虹口商业中心B栋3208室(〒200083) 渡正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人才管理
关闭
021-58881947 工作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