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鼓励企业增加技能培训投入。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可用于哪些支出?《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 上岗和转岗培训;
2.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 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企业也应当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